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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院学生集中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9-12-05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本市各类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集中办理大学生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中心[2019]115号)、《关于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19]9号),现集中办理交大医学院学生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在医学院注册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2、在医学院注册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

3、在医学院注册接受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且其在内地(祖国大陆)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可在当地按规定报销的港、澳、台学生(不包括外国留学生)。

二、缴费金额及待遇

(一)缴费金额:2020年缴费金额为155元/人

(二)参保待遇:

(1)大学生就诊实行医学院门诊部首诊制;学院内门诊部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院支付90%,个人自负10%;

(2)校外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线300元。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学校支付70%,个人自负3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学校支付60%,个人自负4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学校支付50%,个人自负50%。校外门诊就诊必须先到医学院门诊部开转诊凭证(后期学生可以凭指导员签字),否则不能报销。急诊无需转诊,就近就医。

(3)办理住院必须到医学院门诊部开具住院结算凭证,否则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住院发生的费用由医院和医保中心直接结算。大学生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置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支付80%,个人自负2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支付75%,个人自负2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支付60%,个人自负40%。

三、缴费方式及时间

缴费时间为:12月5日(本周四)至12月15日(下周日)

缴费方式:

1、“支付宝支付”方式:通过支付宝搜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并关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生活号,进入“学生缴费”进行缴费;

2、“微信支付”方式:通过微信关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企业号,进入“学生缴费”进行缴费;

3、网上银行缴费:可从医学院财务处网站http://www.shsmu.edu.cn/caiwu/的学生缴费链接登录网银进行网上银行缴费。

缴费凭证的发放:缴费凭证由上海市税务部门统一发放至医学院,并发放给参保大学生。

请同学们务必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费用,否则属自愿放弃参保,在2020年度就不能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缴费期间如有问题,请联系医疗门诊部776592(分机)毛医生。

医疗门诊部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