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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收黄浦校区房屋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6-01-06

医学院各部处、二级学院(系所):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整体搬迁浦东校区决策与用房规划,现通知各部门进一步做好黄浦校区的房屋回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处理实验室废弃物、各类管控品与钢瓶,确保实验室安全;

2、主动关断室内水、电、气阀门与开关;

3、移除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全面盘点登记遗留的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

5、自行做好室内保洁与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6、向资产管理处移交房屋的全部钥匙,删除门禁权限;

7、上述腾退工作务必在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

医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在各部门完成自查后上门核验,共同确保实验室安全、校园治安稳定、国有资产安全。

附件:黄浦校区房屋回收工作自查表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资产管理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