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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8-10-26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细化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根据《2017-2018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办〔2018〕47号)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完善院务、政务公开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以下简称医学院)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紧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结合医学院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形成信息公开年报,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信息公开主要内容、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和收到举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医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shsm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医学院院长办公室(电话:63846590*776801;邮箱60@shsmu.edu.cn

一、概述

医学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上海市教委统一部署下,根据《2017-2018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进一步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8年医学院修订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信息公开实施条例》,坚持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职能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细化公开内容事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端增强教育行政透明度,提升教育公共信息服务水平。2017-2018学年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交大医学院结合医学院工作实际,于2018年6月印发新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机制,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二)以需求为导向,坚持重要事项信息全过程公开

2018年是“十三五”建设的攻坚之年,也是各项改革举措阶段性梳理和总结的一年。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家、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全面对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以落实医学院深化综合改革方案和“十三五”规划为推动,不断加大重要事项信息全过程公开,加大主动公开的范围与领域。适时调整和完善信息公开一二级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实现信息公开网与医学院门户网站在通知公告、要闻信息的无缝对接;增加了便民服务、网上互动等线上互动模块;根据上级部门财务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实效,及时公开2018年医学院预算和2017年决算等情况。

(三)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建设。

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对门户网站进行优化,梳理问题目录并逐项整改,打造模块简洁、目录清晰、运维便捷的主平台。围绕信息公开事务,开展专项工作会议,分析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现阶段医学院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了工作人员的认识和能力。有效建构“信息公开网”与院内“综合门户平台”“办公系统(OA)平台”“办公系统微信”等电子平台在信息发布上实现“一点多发”,努力实现与办公自动化、校园内外网、校园网站群等信息化网络建设项目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完善主动公开属性标识、确认、通报制度和操作规范,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研判、督办、会商机制和保密、法律、舆情审核机制。

(四)以效果为导向,做好重要政策与热点的的信息公开宣传与回应。

建立健全信息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信息舆情督办工作。把主动公开作为院务、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引领学校发展舆论,提高信息公开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拓宽师生员工民情民意的表达渠道,优化了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网上便民服务,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心关注热点问题,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满意度,营造和谐校园氛围。

二、信息公开主要形式和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综合网在医学原学院主页专设独立版块,一次点击即可访问。医学院信息公开网2017-2018年参照公开评议指标对信息公开目录的逐一核查和更新,对目录信息的具体内容和相关信息均提供了有效链接,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与最新公开信息做到了同步更新。公开涉及17个一级目录、17个信息公开栏目、63个二级及三级以下目录,全年公开信息达600余条。

(二)门户网站发布热点信息情况。2017-2018学年,学院主页和新闻网站发布全院新闻信息2000余条,通知公告181条,讲座论坛110条,图片5600余张;专题网站发布信息1200余条,图片1100余张;对外向“上海发布”“上海教育”等官方微博主动投稿近220篇;发布电子版医源杂志6期;发布电子屏相关信息130余条;策划并制作《新民周刊》专题报道;完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官方微信平台,新开设微学习栏目,结合时事热点,推送图文350余条。

(三)召开教代会、工代会、院情论坛、工会沙龙以及提案督办等工作积极推进学院民主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12月,医学院召开第九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交提案9份,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立案4份,回复5份。召开院情论坛及两期医学院工会沙龙,组织教代表对上海大学招待食堂走访调研。积极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按上级工会的要求在二级学院全面落实二级教代会制度,将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深入到基层。

(四)出版发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年鉴》,发布重要讲话、各类任免文件、重大信息条目500余条。并刊发年度重点工作、领导讲话若干。

(五)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包括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子网站等;报刊、杂志、校报、学报、年鉴、学生手册、招生简章、外事手册等纸质资料;校园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示墙、信息公告栏等;党代会、学代会、团代会等多种形式。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党务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医学院党务工作以党务公开网为载体,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主线,以落实医学院党委中心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职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根据党务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医学院信息公开网、OA办公系统等信息平台,通过会议、网络、纸质等载体,积极推进党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党员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主要包括:(1)参照医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党委相关板块信息,主动公开医学院党委2018年工作要点、党政领导工作分工以及可以公开的相关规章制度等。(2)根据《党章》及基层党组织相关规定,定期召开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党委专题会等,在规定范围内公开或传达党务信息,鼓励全院党员师生员工为医学院发展建言献策。(3)利用校园新闻网及时主动向全校和社会公开医学院党建、党委中心工作等各方面相关信息。坚持重要工作会议信息及时公开的原则,包含党委全委(扩大)会议信息2条、暑期务虚会信息1条等。(4)通过纸质文件载体开展信息公开情况,截至2018年11月,通过OA办公系统收发、传阅党务工作文件124份,通过纸质收发传阅党务文件47份。

(二)本科招生工作及教务信息公开情况。医学院高度重视阳光招生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公平意识,重点加强本科招生信息的公开,从招生工作实际出发,做到招生信息公开形式灵活多样,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校园开放日、走访各省市示范性重点高中、中学生暑期夏令营等带动招生宣传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利用媒体宣传、招生专刊、咨询电话、招生海报、招生网、“交医招生”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将医学院本科招生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加强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重大招生事项均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医学院本科招生细则、招生计划及时上报教育部,并在医学院《招生专刊》及各省市招生目录上及时公布,方便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信息。在校本部统一的招生框架内,医学院进行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和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的选拔和录取,由校本部统一制定章程、测试和选拔,最终由医学院单独代码录取,录取结果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根据高考录取进度,第一时间公布各省市录取线,确保了招生信息公开化。在“本科招生网”及《招生专刊》上公布招生咨询、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监督。

大力开展教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在教务处网站建设,网上办公(OA系统)、课程中心等信息化建设上发力。做好线上及时更新招生信息、各专业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等信息;将学生成绩管理、学生信息管理、学籍管理、新闻中心、教学服务等内容纳入教务处网上平台;持续推进课程中心网站建设,开拓精品课程,在线互动课程建设,在原有的课程资源、专业介绍、师资队伍介绍、教学成果、新闻公告等栏目的基础上,新增使用指南栏目、住院医师管理模块和整合式课程等;力争做到公开、透明执行推免、选导师、海外游学项目、质量工程申报等工作。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除普通报考招生制度外,医学院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在秉承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规范了招生流程,明确了培养单位、学科、导师的权利和职责,并建立了“专家在线评审材料系统”,客观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学术潜质。2018年博士生生源质量均明显提高,重点院校生源比例为84.9%,明显高于2017年的80.6%。

(四)人才招聘和师资培养信息公开情况。医学院全力推进人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把涉及广大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

在人才招聘方面,医学院贯彻建设世界一流医学院校的战略目标,严格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照《交大医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沪交医人〔2011〕9号),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医学院招聘工作秉承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优化招聘流程,严抓招聘纪律,设立专门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考核(面试)工作。同时依照规定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录用考察以及体检等多项关口,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高效。同时,为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透明,医学院所有招聘信息均通过上海市21世纪人才网、医学院门户网站以及人事处网站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广告,同时将通过招聘的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医学院发文聘用。

在师资培养方面,医学院对网上公开的各类人才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了人才信息的内容,对不必要的信息予以彻底清理。根据各个项目的申报时间节点,通过人事处网站及时发布通知、更新相应的信息材料,方便职工下载相关资料完成职称申报工作。

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推送人事处新闻、公告、人事动态及招聘信息等,拓展信息传播的途径,优化宣传效果。2018年,医学院通过微信平台持续推送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宣传博士后激励计划;制定并不断更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服务手册》,提高相关人事制度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方便全体教职工了解人事工作的政策制度及办事流程。

(五)科研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医学院及时将重大科研成果和科研活动新闻通过校园网、报刊等媒介对外发布。依照学院政务公开的要求,所有科研项目的申报、结题验收工作,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公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科研相关政策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等,科研经费办理流程、科研成果鉴定登记流程、科研成果报奖流程、专利申请工作流程等均在科技处网站上对外公布。

2017-2018学年,通过校园网主页上发布科研相关新闻8条;科技处部门子网站48条,包括2017-2018年医学院出台的各类科研文件,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各级各类科技奖励申报工作。公示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3例,公示技成果转化合同签约及收益分配3例。

医学院制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若干意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均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在医学院信息公开主页和科技处网站上公布。其中,为促进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体系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和规范产学研活动行为,2018年医学院科技处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若干意见》明确在上海市教委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思路的指导下,依托上海市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机构,建立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技术转移中心为核心,以各附属单位工作站为支点,辐射整个医学院体系的技术转移网络。

建立医学院科研人员信息库,在人员库的架构基础上探索构建“交大医学院-附属医院-科研人员” 三级科研信息管理模式,实现医学院与附属医院科研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通过“学工在线”网、“易班”网、颁发《学生手册》、宣传栏公告、会议动员、咨询接待、供需见面、刊发宣传资料、电话咨询、形式政策课等形式主动公布各类信息,涉及教学管理、学生事务、监督工作、便民服务、信息公开特色等方面。具体公开的内容有:具体公开的内容有:(1)“就业指导”信息及时公开: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文件,集中呈现国家优惠政策和常见问题,方便毕业生一站了解关键信息;及时公布用人单位信息和岗位需求情况;组织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情况;发布本科生就业质量报告;公示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发布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有关规定;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等。(2)“帮困助学”信息专栏公开:帮困助学政策有关文件和政策;资助资格申请及认定操作流程;减免学费、学生应急帮困工作办法(试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及反馈程序;奖学金管理办法、优秀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等。(3)“学籍和学生事务管理”及时公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学生因公派出学习交流管理规定;学生自费出国留学管理办法;学生证、校徽的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理流程、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学生医疗保健管理细则;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等。(4)“思想政治教育”及时公开: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荐优秀学生入党等。(5)“学生申诉”公开信息公开:学生违纪处理流程、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等。

(七)资产管理信息公开情况。资产管理包含房屋土地、基础建设、仪器设备及家具、实验室安全、物资采购、后勤物业、水电节能、技术保障等多方面内容。医学院对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公开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要求,相关信息在资产管理处网站同步更新,依靠部门审批制度从组织上、机制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规范的推行。

2017年重新修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沪交医资〔2017〕3号发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修缮项目管理办法》(沪交医资〔2017〕18号发文),并将制度公布在资产处网站上,从而保证“固定资产购置”、“基础设施建设”这两项重点工作流程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通过学院二级网站、会议、公文、文件、公告、校内外媒体等多种方式实现信息公开。2017-2018年,尤其在2017年8月后资产处在原有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了多项举措:一是积极发挥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渠道的作用,公开基建工程项目、设备家具购置的采购招投标工作、以及制度建设等信息;二是资产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取得进展,通过信息化实现流程规范化、便捷化;三是通过实验室自查安全系统,进行安全条目及每月检查公示结果的信息公开化;四是借助会议、工作交流等发布信息;五是通过链接政府采购网及其他服务,进行信息公开。2017-2018年,资产管理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基础建设与维修工程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节能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以及资产及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按照上海市发改委、经信委、上海市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上海是重点单位2017年能源利用状况及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医学院于2017-2018年期间,每季度末向国家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上海市重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和温室气体排放报送平台上报能耗数据,并于年底登录上海市发改委网站,上报能源年报的年度统计数据。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医学院分别于2017年9月底和2017年10月,正式开始试运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包含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试剂耗材申购系统)和实验室自查管理系统,保证了医学院工作人员清晰地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进度和实验室安全检查事项。

(八)图书馆平台信息公开情况。图书馆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充分利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网、图书馆网站、信息发布系统、馆长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2017-2018年度,通过学校主页发布新闻信息9条,包括图书馆寒暑假开放时间表等;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对电子文献数据库以及中外文书刊采购形式进行公告;通过图书馆网站发布信息92条,其中包含新闻类30条(包括图书馆电子文献数据库以及中外文书刊采购形式的公告等)、数据库12条、学科服务中的学术新闻47条、主页其他内容3条;通过信息发布系统即时发布图书馆的各类公告、通知、新书通报、活动通知等共计54篇;通过馆长信箱对读者建议和意见进行收集,收到并回复12封邮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推送14条,涉及图书馆日常通知、新书上架推介、新增数据库介绍及使用、图书馆学科服务专栏《转化医学快讯》、读书日系列活动、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系列活动等多个方面。

此外,在图书馆网站内,可在学校网站资源板块检索到图书馆订购的各类纸质及电子资源情况;在服务指南板块检索到读者须知、读者手册、查新服务、引证检索、馆际互借、全文传递、自助服务、多媒体制作、场地租用、新读者注册、短信服务平台、电子阅览室使用帮助、院内自购图书验收等项目,包括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借还书流程、查新引证委托流程、全文传递服务、图书馆会议室租用等内容。

(九)审计对财务等经济活动的信息公开情况。医学院通过审计处网站的机构职能、审计动态、审计业务、政策法规、下载专区等七个板块,宣传审计工作内容,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审计能力和技术水平,促进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履行。新增合同管理系统变更模块,将免疫所合同管理纳入医学院合同管理系统,通过不断完善合同管理系统,优化合同会签审批流程,实现合同的专业化归口管理。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17-2018学年,医学院实施了16位处级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相关结果报组织部门并督促现任部门负责人落实后续整改工作;对84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对51个行政科研教学等部门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了6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取得的绩效情况;实施经济合同会签流转1481项,涉及基建、物资采购和各类服务等类型,及时发现和纠正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保障医学院合法权益。

(十)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医学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相关精神,明确财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责任,在加强网络信息工程建设的基础上不断突破创新,由点及面的开拓公开信息的范围。听取校内师生的热点问题,加强基础信息的整合,对符合公开要求的信息尽快详尽地做好公开披露工作。

在信息公开方面,以网站发布为主,多样化公告为辅。为方便广大师生办理财会业务,医学院将各种报销工作的政策制度、注意事项分门别类地挂在网上,并于今年新增《上海交通大学医学公务卡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财务报销暂行规定》2项管理制度。让千头万绪的财务报销工作变得条理清晰、简便易行。在公开渠道的选择上,将医学院信息公开网作为财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媒介,及时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收支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上一年度的财务相关信息;将财务处部门主页作为财务处日常动态、新规政策的发布平台, 2018学年中,共发布11篇新闻动态通讯稿,累计点击量达6500次左右。发布各类通知公告15篇,累计点击量达21000多次。更新各类财经政策8篇,其中国家法规6篇,医学院2篇。除网站发布以外,医学院还通过财务处公告栏、财务信息查询平台和财务结算中心报销大厅的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定期公开相关公告,如学院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各种报表;职工工资查询及注意事项;个人公积金查询及提取办法;学生银行卡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学生收费标准及依据;个人年薪所得税的申报须知;项目经费使用明细;各类特种报销业务的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各类劳务支出的标准及报销办法等功能,为师生财务信息的获取提供便捷。

(十一)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在医院管理方面,医学院新增《关于印发<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沪交医管〔2018〕1号)和《关于调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红十字会理事会成员的通知》(沪交医管〔2018〕3号)两项制度。在医管网站公布涉及机构职责、工作动态、临床学科建设、毕业后医学教育、红十字会、政策法规等126条信息。

在国际交流方面,医学院会不定期通过学校网站对公开学生海外游学项目、国际学术会议的举办、外宾来访接待、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国际合作协议、海外合作院校招生宣讲会通知和学术讲座通知、国际和港澳台地区基金申请等内容进行公布。并在年初对上一年度的外事工作进行信息统计和总结,以外事年报的形式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年度外事工作概况、因公出国境情况、国际学术会议、教师与学生海外交流情况、留学生教育情况、学术荣誉称号受聘情况、签署校际协议情况等方面。

在继续教育方面,医学院通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网站共发布教学、学籍管理、招生等公告104条、新闻10条。

在校友活动方面,医学院依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SHSMU校友会”公众号,发布117条新闻报道,其中校友活动新闻报道55条,母校及附属新闻转载62条。

在后勤保障方面,医学院在学院信息公开网中更新了本中心下属12个分中心的服务事项介绍;更新调整了各工作条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处置情况应急预案7个,各种规章制度6项。通过微信平台、座谈会及不定期接待等方式,累计收到同学咨询、建议和意见400多条分别转交学院各相关部门处理,100%都得到有关部门的承接或者解决;对咨询类问题做到每条必回。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医学院已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完善院务、政务公开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17-2018学年主要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申请的形式以电话咨询为主。本年度未收到要求公布收取或减免费用等的信息公开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和收到举报情况

学校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开了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的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并开通了在线投诉功能。本学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8年,医学院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待继续推进,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下一步,医学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市教委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针对以下工作方面重点进行改善。

1.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规范性。严格对标市教委每年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及《2017年上海教育系统信息公开评议综述》要求,梳理问题,改进方法,积极提高信息发布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增强互动,及时发现群众需求及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并提出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好便民服务、网上互动等线上模块功效。

3.进一步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能力。指导涉及招生、就业、学生权益保障等部门的信息公开,督促校继续深入实施《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于招生录取、学术资源分配、评奖评优等工作努力做到全过程的实时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

4.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现代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党务信息”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依申请公开系统。同时积极创新,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信息公开中的应用,并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高民众认知度和参与度。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