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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发表于:2021-12-20  浏览次数: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求实、团结进取的学习风气,调动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学院开展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 优秀学生

1.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

2. 诚信友善,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间的矛盾,学习认真刻苦,态度端正,努力掌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

4. 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名列班级前茅。

5.医德医风高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操守。

(二) 优秀学生干部

1. 基本符合优秀学生条件。

2. 热心班级工作,以身作则,关心同学,发挥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  评选办法及步骤

1. 评选对象:在读二年级学生。

2.  评选方法:以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为主要依据,由班级进行评议推选,提出推荐名单。经民主推选,由班主任综合多方面情况,征求各任课教师和学生工作单位意见,提出获奖名单并上报学院。学院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奖名单上网公示。

3.  优秀名额:原则上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全班人数的8%,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人。

三、 奖励方式

凡获得“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其事迹记入《毕业生登记表》,相关材料存入教学档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  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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