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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发表于:2021-12-20  浏览次数:


为鼓励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树立优良学风,培养优秀的专门人才,每年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

2. 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3. 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成绩列班级前20%。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优先推荐。

4. 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 评选办法及步骤

1. 评选对象:应届毕业生。

2. 评选方法:毕业班毕业前评选一次,在毕业前三个月由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推选,提出候选人名单,召开班级干部会议初评。经班主任审核同意后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经学生所在学习中心(教学站点)审核同意后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审核。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进行公示。

3. 优秀毕业生名额:原则上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的5%。

4. 所有评选的优秀毕业生材料中均应附有具体事迹介绍。

三、 奖励方式

凡获得“院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其事迹记入《毕业生登记表》并颁发荣誉证书,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 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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