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档〔2011101

各区、县档案局,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档案部门,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五五”普法期间,本市各级档案部门高度重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传播档案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档案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全市依法治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上海市档案局制定了《上海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档案局

2011815

上海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

“五五”普法期间,本市各级档案部门高度重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档案普法活动,在普及档案法律知识,增强社会档案法治意识,提高档案人员法律素质,促进档案法治实践、推动全市档案法制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完成上海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的任务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巩固上海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人员依法治档水平,全面促进本市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上海档案事业“十二五”发展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和本市档案事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结合新时期本市档案事业发展的各项要求,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上海档案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新一轮五年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培养全体公民的档案意识与法治观念,增强档案部门领导干部和档案人员学法守法自觉性和维法用法主动性,不断提升档案部门依法治档、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重点

(一)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本市各级档案部门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加强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注重结合档案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扩大档案普法的社会影响,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完善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2、积极拓展档案普法平台。充分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为档案普法工作构筑坚实的阵地。在报刊杂志、宣传橱窗、电视广播等载体上开辟档案专栏、专题节目等,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公务网等平台创新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设法制宣传栏目,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3、全面推进普治并举实践。市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全面贯彻档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作为主要任务,深入推进依法治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档案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档案部门要通过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档案法律知识,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

(二)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切实加强以档案部门各级领导、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全体档案工作者为主要对象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网上学法等形式,着力推进重点对象档案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档案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大力推进档案普法“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等“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2、完善机制,整合资源,提升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健全和完善档案普法工作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等部门的职能优势,重视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传媒的舆论传播优势,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传媒的作用,打造档案法制宣传品牌特色。进一步增强“东方讲坛”市档案馆举办点、图书报刊、“东方法治网”、“档案信息网”等载体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建立日常档案法律宣传教育阵地,创新宣传平台,拓展档案法制宣传的广度及深度。借助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与有关专家学者经常性联络和沟通的机制,加大信息沟通力度,搭建工作交流平台,相互借鉴经验,提升档案普法的层次和水平。注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建立全市档案宣讲员队伍,形成社会各方支持、参与和推进的良好氛围。

3、精心组织,创新主题,扩大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要不断创新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理念,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增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档案法》实施25周年等宣传节点,结合本市各级国家档案馆开展的“上海市档案馆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开展主题深刻、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手段多样、生动活泼的系列档案普法宣传活动。举办档案法制知识竞赛、征集档案法律警语等活动,开展形象生动、深入浅出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典型案例和涉法事件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加强对预防和减少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宣传教育。

4、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增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政府关切的热点问题,大力宣传档案工作,普及档案法律知识。强化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深入社区、深入百姓开展档案法律咨询、法制宣讲工作,开展寓教于乐、深入人心的档案法律知识普及宣传和教育引导,将档案法治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紧密联系,使档案普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提高社会参与度,扩大社会影响,实现在服务百姓中宣传档案法制,在服务社会中实践档案法制。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建设。本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争取法制部门、宣传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健全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提高对档案普法与依法治档工作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把档案法制宣传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二)健全制度,落实重点,加强队伍建设。市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全市档案普法员队伍,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培训交流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不断提升队伍的素质能力,为开展普法工作创造条件。

(三)统筹兼顾,加大投入,落实经费保障。本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作需求,将档案普法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单位档案部门要结合实际,安排相应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并将其纳入年度预算,保证“六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四、实施步骤

档案“六五”普法工作从2011年开始至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1年)

认真总结档案“五五”普法经验,全面规划部署“六五”档案普法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制定规划、具体落实等工作,为进一步开展“六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各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并于201110月底前报市档案局。

(二)实施阶段(2012年—2014年)

本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争取在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取得实效,确保“六五”档案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5年)

市档案局制定上海市“六五”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标准。各区县档案局进行“六五”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查,市档案局对全市“六五”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于20166月底前完成总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