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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公寓2021年第八批合格租住申请者的公示
2021-06-07 16:40:14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沪交医资〔2020〕31号)、《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沪交医资〔2020〕32号)、 《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公寓及集体宿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沪交医资〔2020〕33号)及《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2号)的有关规定,医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者进行了会签审核,现将符合租住条件的申请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具体内容见医学院协同办公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