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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
2013-09-11 14:27:31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及环境安全,从实验室废弃物(尤其是医疗废物)产生的源头上进行规范分类收集行为,根据国家、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我处将于近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医疗废物规范分类收集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我院将于2012年12月3日起安排专人对各实验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上门收集与转运。二、各实验室必须配置并使用符合要求标准的“黄色”医疗废物安全专用容器(箱或袋)。三、各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在医疗废物产生的源头上规范分类收集。四、实施医疗废物交接、称量及登记制度。五、各学院、课题组及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的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本科生、研究生的环保安全教育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