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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药品试剂使用管理的通知》
2013-09-11 14:27:31      点击: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药品试剂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实验室: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意识,构建和谐、安全的学习工作环境,根据上级指示,现要求各实验室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危险药品试剂的使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医学院各项工作的安全有序与稳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制度,明确责任主体。
    实验室是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安全法规制度,严格遵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低值、易耗材料(危险品、同位素等)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实验室管控药品试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医疗废物规范分类收集管理的通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管理员为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加强使用管理
    1、各实验室需健全危险药品试剂使用登记制度,建立使用台账,做好领用信息的登记工作。在实验过程中,教研人员使用危险药品试剂时,要做到“随用随领、用剩还库、妥善保管、落实安全”。
    2、危险药品试剂实行统一采购。教研人员按实验工作的需要,将危险化学、生物及药品的品名及数量上报医学院资产管理处,由医学院统一向市、区相关部门报批采购。任何教研人员及研究生禁止自行采购。
    3、危险药品试剂储存做到专室专柜、双人双锁、通风良好、分类专放、位置安全、标志醒目。实验室危险废液或废物,须在容器外壁标签注明并密闭,按照规定程序分类收集、统一处理。严禁将危险化学废液倒进排水管道。   
    4、禁止将危险药品试剂携带出实验室;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及相关部门。
    5、加强对危险化学、生物及药品试剂存放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危险因素。
    三、加强安全教育,规范实验室操作行为
    1、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医学院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急救及防护措施,知道有关救护工具、灭火工具(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所处位置并会使用,遇到事故才不慌乱。进实验室要求穿戴工作服、手套等。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做好实验后的清洁工作。
    4、 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电、水、煤气的总开关是否关好。实验室无人或者暂时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关门上锁,以防发生意外。  
    各实验室应在近日做好实验室危险药品试剂管理的自查工作,及时整改薄弱环节。我处将不定期地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