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教职工公寓及集体宿舍2016年第4批合格租住申请者的公示
2016-05-31 15:21:33      点击: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修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修订)》(沪交医资[2011]3)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公寓及集体宿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沪交医资[2011]8)的有关规定,医学院房屋资源调配委员会于2016527日对2016年第4批新申请者的租住条件进行了会签审核。

现将符合租住条件的2016年第4批新申请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531日至66日。具体内容见医学院综合门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