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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公寓及集体宿舍2016年第2批合格租住申请者的公示
2016-03-03 15:57:24      点击: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修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修订)》(沪交医资[2011]3)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公寓及集体宿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沪交医资[2011]8)的有关规定,医学院房屋资源调配委员会于201633日对2016年第2批新申请者的租住条件进行了会签审核。

现将符合租住条件的2016年第2批新申请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34日至311日。具体内容见医学院综合门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