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修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修订)》(沪交医资[2011]3号)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公寓及集体宿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沪交医资[2011]8号)的有关规定,医学院房屋资源调配委员会于2016年1月11日对2016年第1批新申请者的租住条件进行了会签审核。
现将符合租住条件的2016年第1批新申请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至1月15日。具体内容见医学院综合门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