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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优秀教师及优秀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发表于:2020-11-17  浏览次数:

各院系、教学站、学习中心:

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职后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为提高继续教育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意识,使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更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教师及优秀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具体相关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 连续二年以上(含二年)担任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2. 连续二年以上(含二年)从事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 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继续教育事业,责任感强,以德育人,善于融合思政教育于教学工作中。

2.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专业素养,能将现代化的教育技术用于教学,根据继续教育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拓展知识结构,教学效果好。

3. 教风优良,为人师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无故调课、缺课,不任意缩减教学内容、学时。

4. 主动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实际需求,教学相长,优化教学方法,并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5. 与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对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关心继续教育发展。

 (二)优秀管理工作者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继续教育事业,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

2. 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及时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规范高效,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3. 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教学,缓解工学矛盾,主动关爱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得到学生的好评。

4. 与授课教师及时沟通,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与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对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关心继续教育发展。

三、 评选方式

1. 由相关院系、教学站、学习中心进行评议推荐,提出候选名单,分别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管理工作者推荐表》,202011月24日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表。

2. 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评审工作,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进行评审。

3. 拟获奖人员名单上网公示一周,广泛听取意见,对于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获奖资格。

4. 名额分配: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量及学生数,兼顾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突出教学工作表现者分配名额,各单位名额包含优秀教师及优秀管理干部,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教学单位

名额

1

基础医学院

4

2

营养系

1

3

公共卫生学院

4

4

瑞金临床

4

5

瑞金检验

4

7

护理学院

5

8

第九人民医院

5

9

新华医院

3

10

教学站/学习中心

20

合计

50

四、 奖励方式

凡获得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教师”或“优秀管理干部”光荣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其荣誉存入学校教学档案,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薛老师    电话:63846590*776657

邮箱:  xuexue@shsm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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