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实验室:
现将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关于加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校园内爆炸、剧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26日
关于加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校园内
爆炸、剧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确保高校校园平安,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顺利举行,现就加强进博会期间校园内爆炸、剧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2018年10月23日0时至2018年11月12日24时,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在本市道路通行,但涉及国计民生的剧毒化学品及医疗用短寿命放射性药品除外。
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各高校应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储存工作,依规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安排专人管理,并根据《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等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落实“三防”措施。
三、2018年10月23日0时至2018年11月12日24时期间,建议本市高校减少普通危险化学品使用,停止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使用,确保校园安全。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予以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治安大队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