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规定》(沪交医研[2023]2号)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管理规定》(沪交医研[2023]3号)的规定,现有105位博士学位申请人(名单详见附件1)、102位硕士学位申请人(名单详见附件2)通过2025年度研究生院材料审核及培养单位复试,可开展后续学位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到与缴费
拟定于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在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懿德楼一楼大堂办理报到手续和缴费,并于当日在懿德楼三楼报告厅进行入学教育。具体时间以报到通知为准,请各位学员务必本人参加。
注意:
(1)已录取学员可于9月17日(周三)起通过线上方式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3。
(2)已录取学员需于即日起至9月10日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和上传经本人签字、所在人事单位敲章的协议书。以“正在我院附属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条件入学的博士学位(暂称“专博专业学位”)申请人,需在系统中下载和提交2份协议书,其他博士学位申请人(暂称“普通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仅需下载和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协议书》1份协议书;硕士学位申请人仅需在在系统中下载和提交1份协议书。协议书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报到通知。
(3)已录取学员可于9月15日(周一)起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报到通知。
(4)报到当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借记卡(如未提前缴费)、报到通知。
(二)学位认定
1.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进行学位申请:
①思想品德良好,且无违反学术诚信行为;
②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③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④创新性成果达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的通知》(沪交医研〔2022〕2号)要求;
⑤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合格;
⑥正在规培基地培训的人员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2.拟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进行学位申请:
①思想品德良好,且无违反学术诚信行为;
②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③创新性成果达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的通知》(沪交医研〔2021〕8号)要求;
④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合格;
⑤申请专业学位博士者须已获得全国医学博士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⑥专业学位博士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者(正在专培基地培训的人员)还须提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三)其他
1.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最长培养年限为5年,拟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最长培养年限为7年,逾期则本次申请无效。
2.如对公示名单中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向医学院研究生院反馈,联系邮箱:tdxlshsmu@163.com。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1日。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