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1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月9日
附件:
201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2014年,上海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能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全面完成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部市共建合作
1.部市共建合作。深化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共建合作,着力在扩大省级高等教育自主统筹权、探索试点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制定市属高校建设标准和小规模本科学院设置标准等领域加大探索力度。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依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教育国际化管理机制创新,引进经营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管理制度创新和专业服务引进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推进部市共建上海大学相关工作。
2.规划编制与划转学校管理。研制出台上海高等教育结构、学科布局结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三个规划,根据规划引导财政教育经费的合理投入和教育资源的科学配置。启动本市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及其专项计划编制,谋划“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行业高校隶属关系划转工作,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与行业企业共建共管机制。
3.高校评估体系构建。建立健全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绩效评估制度,指导高校发展规划、招生指标和高校生均定额的调整;建立健全高校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制度,指导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试点及相应支持的实施;建立健全内涵建设水平和财政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评估制度,加大“高峰”“高原”学科等全市性重大教育改革发展项目投入。进一步完善现有办学条件、教学、科研等专项评估制度,构建具有上海特色的教育评估体系。
二、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4.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建设。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成果转化。加强全国大中小学课程德育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课程德育研究发展中心和市级课程德育研究基地建设,围绕内容架构、课程融入、教师培养、资源利用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系统设计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制定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计划,建立市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联盟,开展郊区县优秀班主任分学段研修。
5.学生校外教育。深入实施“学生创新和实践基地建设工程”,建设博雅社会教育大课堂,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校外教育体系。深入实施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加强学校艺术课程建设,培育一批中华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基地,创建一批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进一步打造上海学生合唱团、上海学生交响乐团品牌,继续完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三、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基础教育高位均衡
6.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深入实施本市基础教育“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重点做好城郊结合、人口导入地区校舍的增建、补建工作。深入推进中心城区品牌学校赴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对口办学和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做好优质学校设立分校,城乡学校结对考核,组建教育集团、教育资源联盟和教育合作体等工作,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实施“为郊区500所小学更新配齐实验室设施设备”和“新增100所学校少年宫”市政府实事项目。
7.课程教学改革。颁布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强化针对家庭科学育儿的指导服务,建设针对3-6岁儿童的指导信息推送系统。全面完成课程标准修订工作,调整修订小学一年级语文教材。全面推进小学阶段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和评价改革。探索建立校本课程区域共享和学生跨校选修管理机制。加强中小学作业设计研究。开展新一轮基于课程的创新实验室创建规划和建设。颁布《上海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实施方案》,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总结高中学校创新素养培育经验,推进共享辐射。完成新疆班招生和扩班任务,加强内地民族班教学指导,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8.评价方式改革。深化基础教育综合质量评价改革,健全“绿色指标”评价自主测评制度,鼓励学校建立以校为本、基于过程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在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试点。成立“上海市新优质学校研究中心”,推动“新优质学校”经验向郊区农村和薄弱学校辐射,并着力在初中阶段推广。深入推进家校合作,形成一批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家校合作项目学校。
9.特殊教育工作。颁布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深化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改革,建立残疾儿童发现、诊断和安置工作网络,完善“医教结合”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学、康复和保健实施水平,形成“医教结合、按需施教、开发潜能、人人有所发展”的区域特殊教育特色。
10.教育督导工作。做好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开展区县“立德树人”工作综合督政,做好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公示公报。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暨体教结合督导工作试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专项督导。启动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综合督导调研和试点,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开展督学专业培训,发挥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和人民教育督察员的监督保障作用。
四、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11.中高职贯通与“双证融通”试点。进一步扩大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规模和范围,加快推动中高职教育贯通课程教材开发,研究制订招生入学、学籍管理、课程一体化等相关实施办法。开展中高职立交桥“学分银行”模式试点,研究中高职课程教学衔接、学分互认的方法与途径。实施第一批23门“双证融通”课程改革试点,抓好第二批改革滚动试点,推动试点学校完善“双证融通”课程教学与考核方案。开展试点专业教师培训,重点提升“双证融通”专业教师的双师型素质和业务能力。
12.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完成50个左右职业教育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启动专业教学标准应用试点,探索本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与国际对接的路径。新建一批中等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实施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师资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培育专业负责人和骨干专任教师。开展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高专学生参与教学竞赛和职业技能竞赛。
13.专业布局与品牌院校建设。推动156个重点建设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加快发展,开展第二批中职校精品特色专业评估验收。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品牌学校和特色项目基地建设,促进第二、第三批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发展,开展市级中等职业教育特色示范校创建。调整优化上海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主动对接社会需求。开展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实施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深入实施上海高等职业教育“飞跃计划”,支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向专业特色鲜明、校企深度融合、具备国际影响的方向发展,支持和促进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上海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发展。
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等教育内涵质量
14.投入机制改革。实施财政高等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建立以基本办学经费和内涵建设经费为主的经常性经费投入机制,制定学科大类生均综合定额标准体系。建立以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为导向的市级统筹投入机制,引导和支持一流学科、协同创新、领军人才、高水平大学、职业教育示范校等建设。建立以提高教育项目支出效益为目标的综合监督评估机制,促进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15.本科教学质量提升。深化高校课程和教材改革,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加强研讨性课程、全英语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微课程,展示优质教学资源。试点实施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引导激励骨干教师投入教学工作。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将其融入第一课堂。完善大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体系,建设实验教学(虚拟实验教学)中心和高水平校外实习基地。
16.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启动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试点,继续开展临床医学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举办高水平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建设创新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研究生资助体系,实施上海高校研究生教育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17.“上海2011计划”实施与高校新型智库建设。研究制订“上海2011计划”建设规划,推进上海高校张江协同创新研究院建设,搭建一流学科与行业企业协同创新平台,组建培育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争取若干中心进入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行列。鼓励高校构建以注重质量和实际贡献为主的多元评价体系。构建全市高校三级智库体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引导全市高校增强咨政育人能力。着力打造“中国高校智库论坛”品牌,通过定期举办战略思想沙龙、区域发展对话会、青年学者政策设计工作坊、年度高峰论坛等活动,搭建立足上海、服务国家、放眼世界的中国高校智库交流和对话平台。
18.“高原”“高峰”学科建设。深入实施“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完善竞争性引导项目投入机制。重点支持若干学科建设成为具备国际水准或达到国内一流的学科,支持特色和应用性学科发展,提升上海高校的学科特色和优势。建立动态监测指标,择优加大对建设绩效显著学科的支持。
六、构建区域开放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19.开放教育体系构建。推进上海开放大学建设,完善开放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开展不同高校(机构)的学历教育之间、非学历证书与学历教育之间的学分转换;开展学历教育课程学分与职业资格证书双向融通转换,探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学分转换,拓展学分银行文化休闲学习成果认定和积累范围。加强上海学习网建设,促进网上学习资源共建共享。
20.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发展。继续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实验街镇、实验项目建设。促进上海市民终身学习实践(体验)基地发展,拓展体验站(点)和体验项目,形成开放、多元的学习体验模式。开展文化科普资源社区配送和宣传服务。开展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社区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支持市民学习团队建设,营造终身学习良好氛围。深入实施老年学校能力提升计划,提升专用功能教室建设水平和老年学校标准化建设率。推进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老年教育信息资源数据库,创新师资培训模式,加强老年教育教材建设。推广养教结合模式,创新老年教育学习团队培育方式,推进标准化学习点建设。提升老年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率。
21.教育培训市场管理。建立健全本市非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和经营性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制度。修订《上海市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深入实施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制度。探索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打造教育培训服务业高地。
七、推进分类管理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2.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示范校创建。按照“公益性强、体制创新、特色明显、质量较高”原则,开展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通过专项扶持资金给予重点支持,积极探索推动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按照“特色发展优先、改革创新优先、教育教学优先”原则,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示范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办出特色和水平。
23.管理体制创新。支持建设高水平、小规模民办文理学院,探索民办高校发展新路径。建立民办教育领域的基金会,为民办教育提供多元支持。成立上海市民办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中心,搭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科研发展的公共平台。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年金制度,进一步稳定民办学校骨干教师队伍。
八、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24.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完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特级校长柔性流动过程管理,积极探索和建立特级校长到龄延聘制度和特级校长柔性流动机制,健全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培养培训制度。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建设旨在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研训一体教师培训课程。探索实施基础教育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团队发展计划。
25.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研究实施“青年东方学者”计划,扩大人才引进覆盖面,启动实施东方教席计划。继续实施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深入推进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学计划、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以及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等,加大教师自主培养力度,助推中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和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夯实青年教师发展基础。
26.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指导系统各单位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方案和绩效考核的具体办法。研究制订高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政策。做好行业学校划转后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和职务聘任等对接工作。探索实施基础教育教师激励计划,激励优秀教师带教新手教师、中心城区教师支援郊区农村学校。
九、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提升教育国际化和信息化水平
27.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继续探索引进国外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筹设更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支持上海纽约大学推进人事、招生考试和教材教学改革。探索建立国际教育认证中心,提供专业国际教育认证服务。支持本市优质高中赴境外办学,扩大上海基础教育国际影响力。完善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机制,探索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往能力人才的新路径。完善来华留学生教育支撑服务体系,推动建设国际化师资队伍,打造全英语授课精品课程,开展留学预科教育,支持教育部来华留学生示范基地建设。
28.教育国际化管理模式创新。实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新机制,探索提供外籍人员子女就近入学服务。建立高校国际会议管理新机制,协助推进在沪部属高校国际会议属地审批。探索建立若干国别(地区)研究基地,加强研究咨询服务。
29.教育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推进上海教育数据中心建设,促使各类教育业务数据有效整合与共享交换,提供教育基础信息查询、统计和分析。推进上海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探索“课程超市”服务模式,为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提供支持,推进大规模开放式在线课程建设。
30.教育信息化应用。推进学生网上互动平台与高校课程资源跨校共享平台及高校教学管理平台有效对接,整合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推进中小学数字化课程环境建设与学习评价方式转变,构建学生个人“云学习”空间。启动中小学教材数字化工程,逐步推出多媒体版电子教材和互动性电子教材。构建中职校教育“云服务”平台,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开展创新实训中心试点,改革中职校教学与学习方式。完善全市数字化终身教育网络体系,进一步改善市民数字化学习环境。
十、坚持学生发展为本,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31.文教结合改革。实施上海市文教结合三年行动计划。支持高校与演出团体联合培养艺术硕士及顶级演奏人才,积极引进更多海内外顶尖文艺人才,通过共建大师工作室等方式使其落户高校。启动建设一批高校卓越新闻人才培养基地,推动高校教师与新闻从业人员柔性流动,深化高校新闻传播专业课程教材改革。依托公共文化场馆平台提升学生文艺素养,创新学生文化志愿者形式,提升高校博物馆教育实效。
32.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做好承办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的赛会组织工作。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扩大大中小学“一条龙”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试点范围,建设大学生、中学生运动项目基地学校。推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标准化建设,促进体育师资队伍发展。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和卫技人员职称评审。
33.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颁布实施2014年度随迁子女就读各级各类学校的政策。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健全民办中小学招生过程督查机制。推进高校入学考试改革,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体系。筹建上海市教育考试命题委员会,加强考试命题建设,完善命题质量评价机制。深化高职高专自主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考试评价制度。探索将高校春季招生对象扩大到应届高中毕业生。提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对高素质人才选拔的信度与效度,鼓励高水平大学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校自主招生初试依据。
34.学生就业与资助服务。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协调和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大力扶持自主创业。加强就业市场和就业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加大对困难群体学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帮扶力度。研究制订与本市宏观人口管理精神相匹配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机制。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困助学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力度,健全从学前到大学帮困助学的全覆盖体系。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完善资助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培育高校资助特色项目,提升本市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
35.校园安全与后勤保障。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全面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加强校车等重点事项管理,夯实校园安全基础。严格实施本市中小学安全指导意见,推广使用《上海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教材,开展安全演练。加强工读学校建设。协调推进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健全高校学生食堂运行长效机制,推动上海高校学生食堂运行监测中心建设。构建新型学生伙食价格形成机制,完善高校学生伙食价格平抑基金制度。构建“农校对接”平台,推进上海高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开展部分高校基础电力设施升级和学生公寓热水系统改造工作。完善高校节能环保监测体系,加强校园能源、绿化、环境和水质监测预警。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建立学校合理用能的考核评价机制。
十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教育管理规范化水平
36.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市属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开展市属高校章程制定或修订的核准;加快中小学和幼儿园章程建设,支持学校根据章程依法自主办学。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研究与实践,制订本市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及试点方案,选择若干高校启动试点。
37.教育法治建设与政策研究。制定上海教育法治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7年)。配合做好“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立法工作,开展“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及发展规划条例”“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修正案”立法调研。开展“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与管理办法”“上海市教育评估办法”等规章制订调研,组织编写《<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释义》。制定《上海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培育一批特色法治宣传品牌项目。搭建教育政策研究平台,加强前瞻性研究。开展上海教育事业与自贸区建设联动研究。探索建立司法、社区等第三方介入的在校生伤害事件调解机制。召开第六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会议,制定2014年长三角联动发展年度计划并明确联动项目,拓展教育联动发展深度与广度。
38.教育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研究制定普通高校教师兼职有关规定,深化择校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两项治理,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各类招生录取程序。进一步清理高考加分政策,探索实施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
39.经费监管与审计。加大对远郊和农村地区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制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土地出让教育资金管理,合理确定中等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分配的结构比例。研究制订《上海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补充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工作。做好相关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直属单位、市属高校所属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201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组织开展大型教育活动专项经费审计。继续开展教育审计督查,动态掌握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进展。
40.语言文字规范管理。完成《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国家标准承制工作。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区(县)创建试点研究,推进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开展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建成上海话有声数据库,建设上海语言文化博物馆,展示宣传上海语言资源及语言文化。开展方言政策研究,推进幼儿园开展上海话教育体验活动试点。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行动和汉字听写活动,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