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各类学术行为,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完善内部治理结构,10月17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学院学术委员会”)2016~2017学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医学院懿德楼101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34名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9名职能部处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医学院党委副书记赵文华和医学院院长陈国强主持。
会议第一阶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选举陈国强院士担任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提名并选举陈赛娟院士、张志愿院士和宁光院士担任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会议第二阶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草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草案)》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草案)》。
最后,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陈国强院士介绍了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历史变迁。2014年3月1日施行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提升和强化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加强了教授在学校、学术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陈国强院士明确指出希望今后医学院严格按照“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执行,与学科建设相关的议题均需由学术委员会首先审议;并提出二级学院和附属医院应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成立二级学院/附属医院的学术委员会,将教授/专家治院落到实处。
“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大学的本质是研究各类学问,因此,在大学里,教学是重点,教授是主力军。秉承先贤“教授治院”的理念,学术委员会将在医学院各项学术事务决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