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教(2011)8号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为了规范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教委研究,决定将"高校帮困助学经费--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高校帮困助学经费--国家助学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列入2010年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名单,由上海中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审计。专项审计的范围为2009年至2010年期间,市财政已拨付的项目资金。请你单位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