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职能

审计处是在医学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医学院的规章制度,独立客观地对医学院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施审计监督、评价和建议。其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和促进医学院内部财经管理,维护学院合法权益,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根据国家有关审计规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围绕医学院中心工作确定审计重点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实施审计项目。

(三)负责对医学院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科研经费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医学院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及运营维护情况进行审计。

(五)负责对医学院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六)负责开展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工作,推动审计整改的落实与落地。

(七)负责对医学院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提供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八)承办院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