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审经(2011)53号
各区县纪委、党委组织部、国资党委和监察、审计部门,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市管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处)、组织(干部)部门: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中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上海市监察局
上海市审计局
二0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若干意见
20 1 0年1 0月1 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12月8日向社会公布。《规定》的颁布施行,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审计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为了进一步提升上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加强宣传和学习培训
(一)充分认识《规定》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规定》的颁布施行,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必将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a
(二)认真做好《规定》的宣传工作。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和审计机关要以贯彻《规定》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关心、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经济责任审计;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三)加强《规定》的学习和培训。各级联席会议、各级审计机关和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要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会、征文等形式,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同时,强化审计业务和审计技能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打下坚实基础。此外,还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照《规定》寻找差距,加强理论研究,探索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式,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体系。
二、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增强审计计划科学性
(一)加强制度建设,发挥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各级联席会议要根据《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加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的配合协作,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推进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的作用。市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区、县联席会议的工作指导,探索建立区、县联席会议向市联席会议报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制度。
(二)提高审计效能,突出监督重点。各级审计机关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紧密结合起来,把有限的审计力量统筹安排好,合理分配审计资源。要重点加强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要把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作为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要积极推行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
(三)科学安排审计计划,合理控制审计总量。各级联席会议要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逐步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加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要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力量,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占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总数的比例,以确保审计重点和审计质量。
三、加强审计规范化建设,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一)依法确定审计内容。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规定》和上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两个转型”的要求,严格依法确定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经济责任审计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既要防止将经济责任审计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做法,又要防止审计内容过于宽泛,超出审计法和有关法规规定的审计内容范围。
(二)严格规范审计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要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职责和权限,做好审计评价,做到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审计评价既要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又要反映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准确界定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信、可靠、可用。
(三)加强审计规范化建设。各级联席会议和审计机关要认真对照《规定》的具体要求,在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和完善审计公示、审计移送、申诉受理和复查复核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健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四、强化审计整改,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一)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要根据本市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扎实地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要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二)健全审计整改监督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检查机制,对被审计单位没有整改或者没有完全整改的事项,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要把整改督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要逐步增加督查数量,扩大督查面,提高督查实效。要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上级党委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更广泛、更有力的整改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与巡视工作的结合,要将被巡视单位近年来的审计整改情况列入巡视工作内容,并将了解的情况作为巡视报告的一个方面。
(三)强化审计结果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各级联席会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问责和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考核测评范围;研究制定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与被审计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和后续管理相结合的具体办法,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及时反馈审计机关;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五、总结试点经验,稳妥推进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工作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各相关工作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合理配备审计力量,保证审计工作必需的经费,及时完成审计项目计划。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审计项目质量。
(二)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分类管理工作。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在总结两年来分类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对分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要结合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要求,编制分类管理中长期规划,推动分类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深入发展。
(三)加强指导,,促进提高审计业务水平。市审计机关要根据各相关工作党委(党组)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要通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相关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促进审计项目质量不断提高。
六、扩大审计监督面,全面推行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一)提高认识,全面开展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内部审计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按照《上海市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沪审经(2010]54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努力实现对重点部门、下一级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目标。
(二)加强监督指导,促进提高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各级审计机关应当结合审计工作,加强对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要将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单位内部管理状况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形成合力,推动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调查研究,会同单位的上级党委或部门指导相关单位全面开展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将本地区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