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医学院审计处受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委托,自2022年8月25日起对邱力萍同志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副院长,胡伟国同志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副院长,徐懿萍同志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科技发展处处长职务期间应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院内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对上述被审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医学院审计处联系,受理电话53061655。
特此公示。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审计处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