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1年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参考意见
2014-03-05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参考

一、制定依据:根据《集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审计工作目标

集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围绕领导干部依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审计对象和范围

集团组织部所定及委托

集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在本次审计时间内对本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重要事项应当追溯审计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日;必要时应当延伸审计其他有关单位。原则上,对资金(资产)审计应不低于部门(单位)资金(资产)总额的70%,其中对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计应做到全覆盖;抽审户数应不低于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总户数的50%。下列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应当列入重点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领导干部兼任领导或直接分管,以及与其履行应负经济责任相关程度较高的重点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

(二)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金额较大,以及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权、罚没权,有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分配权或者承担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

审计组应根据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上述要求,合理确定审计范围。

四、审计内容与重点

在全面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的基础上,主要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审计:

(一)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发展状况。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依法履行有关经济监督、经济管理的情况。重点检查在履行职能、推进事业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主要经济措施及其效果,有关经济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核心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和效果,以及重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情况等。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取得的业绩,揭示存在的重大问题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

(二)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有关重大经济政策,以及有关资源环保等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按照九届市委六次全会关于专项治理的有关精神,关注工程建设领域,“小金库”等方面以及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问题专项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特别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违反或通过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通过审计,揭示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在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摸清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要基本建设项目、重要对外投资项目、重要国有资产处置事项以及其他重要经济决策事项的制定和执行的基本情况。选择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密切相关、直接参与决策或负责实施的涉及资金量相对较大的重要经济事项进行审查。重点关注下列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情况,审查决策前调研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的充分性,决策过程的民主性,以及决策结果形成的合法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结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决策结果是否符合经济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是否符合本部门(单位)的发展需要;重大决策的执行及效果情况,审查决策执行的有效性,是否存在执行力低、监管不到位、未达到预期目标效果,以及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问题,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具有决策权、审批权,或在其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财政财务收支事项及资金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下列情况: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查资产日常管理的有效性,资产核销处置的合规性等;审查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资金使用的效益性等;审查资产划分、资金往来、收支结转等情况的合规性、合理性。

(五)内部管理和控制状况。审查与部门(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基础性的、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重点审查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是否制订了完善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情况,揭示因领导干部疏于监管,致使下属单位内部管理混乱造成违法违规或重大经济损失等问题。

(六)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有无利用职权侵占、挪用国有资产等问题。注意发现领导干部在土地出让、重大投资和重要建设项目决策、特殊政策制定、政府补贴或扶持项目、资产处置、大额采购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从中收取不当得益的线索。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从其所在部门(单位)以及下属单位取得报酬的合法性及依法纳税情况。此外,应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群众举报的被审计领导干部违反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以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委托事项进行审计核实。

五、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

(一)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重要性原则。即围绕本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规定的主要内容与重点进行评价。二是客观性原则。即以审计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为准绳,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评价,既要反映问题,又要反映工作业绩。三是准确性原则。即措词恰当,表述清楚,定性准确,量化写实,防止以偏概全。四是历史性原则。即对于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发生的经济事项,应充分考虑当时的国家政策和经济运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二)责任界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1.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2.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3.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时,应根据领导干部在审计发现问题中的参与程度、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问题与领导干部职责范围的关联程度等因素进行恰当的责任界定,并尽可能在审计结论性文书中表述界定该种责任的理由。

(三)加强对审计证据的审核,确保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结论方面具有的适当性和充分性。要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关于审计证据的各项要求,合法取证、规范取证,以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

六、审计工作组织安排

按照《集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执行。

七、审计工作要求

(一)各类审计项目在内容和重点等方面要有机衔接,充分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增强审计效果。

(二)试行审计公示。审计公示应按照规定统一格式,在审计组正式进点后进行。一般张贴在被审计单位公告栏或其他合适的地方;有条件的,可以同时在单位内部网络上进行公示。延伸审计单位一般不再张贴审计公示。审计组对收到的群众意见或举报线索,应当认真做好记录,及时作出评估,提出审计应对措施。对实名举报事项,应及时报送市局信访办。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应当认真填写《审计公示情况表》

(三)重视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审计组应当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调查,为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提供合理支持。审计组应在内部控制测试、评估审计风险、确定审计重点内容和范围的基础上,根据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特点、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重要举报线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对本工作方案规定的审计内容作必要的增减调整,编制符合项目特点的审计实施方案。并报相关领导审定。

(四)审计实施中要注重审计方法的探索和运用。一是要积极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等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以控制审计风险,减少现场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二是要重视座谈法、调查法、查验法等审计技术方法的运用。要善于从审阅财务资料之外多渠道、多形式了解情况、发现线索,加强对审计事项背景和原因的分析。三是要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结合。重点关注重要经济活动的效率、效果和效益情况,以及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等,揭示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执行不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效率低下、效果不佳等问题。

(五)关注部门节能降耗指标和资源环境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履行节能减排监管职责情况。

(六)探索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