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的通知
2013-12-20

沪教委高〔2005〕11号

各市属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和2004年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在本市市属普通高校中开展本科教育高地建设工作。现将《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附件一)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学习《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并按照该办法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申报,原则上每校可申报1—2项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

二、2005年3月至4月20日,学校研究制定项目规划,并组织对申报项目的论证。

三、2005年4月20日之前,我委受理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的申报。请各申报高校将《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二)报我委高等教育处。

四、2005年5月15日之前,完成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的审定工作。

五、2005年5月底之前,公布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

六、为加强对本科教育高地建设的领导与管理,我委成立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张伟江为组长、副主任王奇为副组长的“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领导小组”(附件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委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傅建勤,联系电话:23116727;沙正建,联系电话:23116729。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二;《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申请表》

附件三:《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十五日

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以下简称为教育高地建设)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决策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的重大举措。为加强对教育高地建设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高地建设的目的是将上海高校的一批专业建设成为上海乃至全国的人才培养重要基地和高校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成为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本科教育高地,为上海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第二章 目标与内容

第三条 教育高地建设的目标是通过建设,教育高地的总体教学水平和教学条件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在某些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四条 教育高地建设的基本内容:

(一)师资队伍:包括学缘、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及专业梯队建设等。

(二)专业建设:包括教育理念、教学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等。

(三)教学条件:包括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图书馆建设和教学经费投入等。

(四)教学管理: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和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体系建设等。

(五)教学效果与人才培养质量:包括毕业生就业、社会评价、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等。

第五条 教育高地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教育模式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和特色内涵建设为重点,以社会满意度、国内外先进水平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整合学校的综合优势,创造性地做好教育高地建设工作。

(二)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将教学与科研的结合、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的结合、人文科学与科学技术的结合、学校与社会的结合贯穿于教育高地建设的始终。

(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切实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深化教学管理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控制机制,率先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四)坚持开放合作的原则。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和校际合作教育,双方相互渗透,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调发展。加强与国际教育的合作和交流,引进和吸收国际优质教育资源为我所用。

第六条 教育高地建设必须服务于上海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根据上海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当前教育高地建设以与现代服务业相关的专业领域为突破口,在第一个建设期内重点建设10大人才培养教育高地。具体如下:

1、金融保险教育高地:含金融学、会计学、保险等专业或专业群。

2、海关物流教育高地:含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或专业群。

3、外贸经济教育高地:含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或专业群。

4、艺术音乐教育高地:指艺术类有关专业或专业群。

5、旅游会展教育高地:含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专业或专业群。

6、语言文学教育高地:含中国语言文学、英语、日语等专业或专业群。

7、政治法律教育高地:含法学等专业或专业群。

8、教师教育教育高地:指师范类有关专业或专业群。

9、体育卫生教育高地:含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医疗器械、体育等专业或专业群。

10、影视传播教育高地: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等专业或专业群。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领导小组”(简称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专家组。

第八条 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成员若干人。其职责是:审定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确定建设经费的分配;研究决定教育高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其职责是:负责教育高地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高校的立项申请,组织项目审定、中期检查和验收评审;会同市教委财务处制定项目经费分配方案和使用原则,并共同实施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的考核;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专家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成员若干人。其职责是:负责教育高地(专业)的评审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评审结果;履行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有关高校应设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第四章 项目申报、审核与验收

第十二条 申报教育高地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上海同类专业中处于先进水平或具有显著特色和发展潜力;

(二)属于学校重点建设范畴,并与上海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紧密结合,需要优先发展的;

(三)教学理念、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均达到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的A级标准。

第十三条 高校应把上海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求与学校的学科建设结合起来,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整合教育资源,调整专业结构,拓展专业内涵,走集约式学科发展之路,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立项建设申请。申请要按规定填写《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项目建设申请书》,另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4—5年。

第十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的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项目批准书,由申请高校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定性意见(认可、整改、终止)。评估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完成单位自行组织鉴定,并在此基础上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报领导小组核准。

第五章 项目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教育高地的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为上海市地方财政教育事业专项资金和立项单位的配套资金。

第十八条 项目资助经费的主要开支范围:

(一)师资队伍建设:重点是专业(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梯队建设以及骨干教师的引进与培训。

(二)教学条件建设:重点是专业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图书资料购置;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

(三)教学改革与研究。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第十九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纳入市教委专项经费管理范畴。强化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项目单位应按核定的资助额度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具体经费预算,经批准后,根据市教委专项经费拨款程序,按年度以学校为单位下达,联合项目的经费下达到主要建设高校。当年项目经费的结余可顺延至下一年度。

第二十条 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用于本单位运行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捐款、赞助、投资以及各种福利性支出。

第二十一条 领导小组每年度对项目经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领导小组可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追回已拨款项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订,并送上海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市教委负责解释。

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

项目申请书

学校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

一.目前现状

(一)专业(学科)带头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身年月

最终学位/授予国家

专业技术

职 称

行政职务

所在院系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e--mail

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共 篇;出版专著(译著) 部

获奖成果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省部级 项

目前承担课题共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 项;省部级项目 项

2000年以来支配项目经费共 万元,年均 万元

最有代表性的成 果

序号

成果(获奖项目、论文、专著)名称

获奖名称;等级或鉴定单位;发表刊物、出版单位、时间

本人署名次序

1

2

3

目前承担的主要研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讫时间

经费

(万元)

本人承担工作

1

2

3

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情况

1

团体名称

担任职务

2

3

授课

情况

研究生课程名称

本科生课程名称

(二)师资队伍情况

总人数

其中:博士毕业生 人;硕士毕业生 人;

本科毕业生 人

专业技术职务结构

教授: 人; 副教授: 人

讲师: 人; 助教: 人

骨干教师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 月

毕业学校

职称

学位

研究方向

主讲课程名称

2000年以来,本专业人员出国进修及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

出国进修

人次

出国考察

人次

参加国内学术交流

人次

参加国际学术交流

人次

(三)教学基本情况

1、高级职称教师主讲本科生课程情况

教 授

总 人 数

主 讲 人 数

比 例

正教授

副教授

2、课程情况(门次)

课 程

总 数

必修课程门数及比例

选修课程门数及比例

双语教学课程门数及比例

多媒体教学课程门数及比例

正教授主讲课程及比例

副正教授主讲课程及比例

3、实验教学情况

应开实验数

实开实验数

综合性、开放性

实验数

4、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校内实习基地数

校外实习基地数

5、教材建设情况

教材总数

自编并出版教材数

自编并出版教材获奖数

选用省级以上优秀教材数

6、教学改革研究情况(课程建设、教学研究论文)

已完成项目(名称)

正在研究的项目(名称)

7、人才培养情况

类 别

博士生

硕士生

本科生

专科生

已毕业学生数

授予学位数

目前在校生数

(四)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情况

①已完成的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题(项目)

课题(项目)名称

项目下达部门

经费

(万元)

项目负责人

完成

时间

鉴定单位

获奖

情况

②目前所承担的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题(项目)

课题(项目)名称

项目下达部门

经费(万元)

项目负责人

完成时间

③已公开出版专著 本、教材 本、译著 本

著作名称

作 者

出版单位

出版时间

获奖时间

④已发表论文共 篇,其中:国际学术会议、刊物上发表 篇,

全国性学术会议、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篇

论文题目

作 者

会议名称或刊物名称

会议时间或刊物年、期号

获奖情况

(五)实验室与实验设备

专业实验室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面积(平方米)

专职实验人员配备

仪器设备(台、件)

2000年以来设备投资(万元)

大型仪器设备情况(可供本专业使用)

仪器设备名称

归属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国别、厂家

出厂日期

(六)图书资料

类别

校级图书馆

院系资料室

藏书量

中文

外文

期刊拥有量(种)

中文

外文

2000年以来年均购书量(万元)

中文

外文

二、建设规划

(一)目的与意义

1、项目在上海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与意义

2、国内外同类专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3、项目特色、学校优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二)目标与措施

1、建设总目标及预期成果

2、年度建设目标及考核指标

3、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包括学科带头人、学缘、学历、职称、年龄及学科梯队等:

4、项目建设规划;包括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等:

5、教学条件建设规划:包括教学经费投入、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和实习基

地建设等:

6、教学管理建设: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

三、经费预算(万元)

年 度

市教委专项

学校配套

合计

合计

预算科目

内 容

使用年份

所 需 经 费

说 明

市教委专项

学校配套

四、项目组成员名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项目审批

学校审核意见

校(院)长(签章):

学 校(盖章):

2005年 月 日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2005年 月 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意见:

签章:

2005年 月 日

附件三:

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伟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 王 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秘书长: 丁晓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处长

成 员: 王兴放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处长

周国明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处长

王志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处处长

王 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处长

张伟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宪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展规划处处长

忻 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处长

平 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体卫艺科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