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医学院博士后的培养质量,推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上一个新台阶,激励医学院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工作期间多出成果,特制定本条例。
博士后在站期间考核主要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出站前考核三个环节。
一、考核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医学院博士后考核工作。
2、各附属单位博士后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的考核。
二、开题报告
1、博士后进站二个月内必须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提出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成果及可行性分析等。
2、经专家组评议并通过开题报告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认证,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专家组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届时仍不符合要求,予以退站处理。
三、 中期考核
1、博士后进站满一年,必须进行中期考核。
2、由博士后本人填写《 医学院博士后中期考核表》,并向所在单位专家组汇报一年来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所在单位专家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前一阶段的研究工作情况及其它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估,并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以促进博士后课题圆满结束。考核结果及有关意见报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四、出站前考核
1、博士后出站前必须完成进站时所确定的研究课题,撰写并提交“研究工作报告”。
2、各附属单位对博士后人员进行评审和综合考核时,应先由博士后本人在考核会上做工作报告,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介绍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然后对博士后本人的研究工作做出鉴定意见。鉴定内容要注重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风等方面的考核,并结合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的质量对其进行评定。考核结果及有关意见报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由医学院博管办审定后报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
3、出站前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民币,良好者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人民币,合格者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民币。具体等级考核要求:
(1)优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A.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申请到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和一等资助),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被SCI、EI全文收录的论著2篇。
B.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被SCI、EI全文收录的论著3篇以上。
(2)良好
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申请到市级科研项目(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二等资助和上海博士后基金资助)1项,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被SCI、EI全文收录的论著2篇。
(3)合格
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被SCI、EI全文收录的论著1篇。
4、出站前考核应附相关的材料,考核时如论文没有正式刊登出来,可以交稿件的录用通知。论文发表时间为进站到出站后一年内。
五、其他
1、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并以第一作者在Nature 、Science等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重要论著等特殊情况可授予特等奖,奖励额度另定。
2、对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延长出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延长期所需一切经费自行解决。
3、加强对各附属单位博士后工作的年度考核,对做出出色成绩的联系导师、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
本考核条例对从2012年1月1日起进站的博士后开始实行。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