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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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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

来源:   2014-07-04    浏览(

系统各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迎接建党93周年的通知》(沪委组[2014]发字38号),对全市开展“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作出了部署。现就本系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员到居住地发挥作用,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市委近年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重要步骤,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工作党委的部署、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员率先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思想高度重视,认真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93周年。

    二、深入开展党员到居住地报到联系做公益

    一是进一步推动党员到居住地报到在职党员、党的组织关系不在居住地的退(离)休党员还没有到居住地报到的或者居住地发生变更的,所在基层党组织要督促其在“七一”前领取报到单(见附件1)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

    二是新报到和以往已经报到的党员,“七一”前要普遍到居住地党组织联系一次。本次到社区的任务,主要是对接居村党组织梳理形成的公益服务项目清单,结合自身优势、专业特长和实际条件积极认领,切实参与“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

    三、积极参与各类公益项目

近期,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等,推荐了一批公益项目(见附件2)。党员在认领居住地公益项目的基础上,可以自主选择、积极参与。基层党组织也可以组织党员集体参与。同时,鼓励党员登陆上海市志愿者网注册登记,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基地等开展的公益服务活动,发挥骨干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引领   

一是加强领导、形成机制。系统各单位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的领导指导,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有关要求,并积极协调老干部部门、机关党组织,切实加强对退(离)休党支部和党员的发动指导。要加强分类指导,求真务实,使“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简便易行、各方欢迎、收到实效。要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广泛发动、抓好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动员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做好表率。每个党员都要把参与“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的情况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党组织要把党员参与情况记录在本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系统相应栏目里,使之可检查可考核,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党建网站、内部媒体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开展活动中创造的经验,积极表彰在志愿行动、公益活动中作出成绩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

    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市教卫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

   

    附件:1.党员联系报到单

          2.关于开展“党员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首批推荐项目

 

 

                            市教卫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