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及广大师生:

      接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从2011年7月1日起,本市将正式启用财政部制定的新版《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现行《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同时停止使用,我院将不再开具,其他单位开具我院也将不再认可。

     特此通知,谢谢配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财务处

201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