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医学院教职工:

我院于7月份起调整职工社保缴存基数及公积金缴存基数,新的社保金及公积金个人部分扣缴数将在9月份工资中体现,同时补扣7月份至8月份两个月的个人扣缴数的差额。

特此告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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