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交医学指〔2020〕20号
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第十三期项目第二次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第十三期“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开展要求,现定于本学期对全部在研、非延期项目开展第二次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项目组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二次中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第二次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连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研究记录簿》(以下简称“《研究记录簿》”),经指导教师与各学院在相应栏框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医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纸质版交至医学院院本部东四舍304室,电子版发送至shsmuitp@126.com,《研究记录簿》仅需提交书面原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周五)。医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阅、评分,评定结果将折算入项目结题总分(《第二次中期检查报告》与研究记录两部分满分各100分,折算比例均为15%)。审阅标准参照第一次中期检查要求执行。
因提出延期申请而尚未结题的第十二期“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亦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2.医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不再受理各项目组成员的增加。若有成员因故退出项目的,可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见沪交医学指〔2019〕38号:《关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第十三期项目第一次中期检查的通知》附件1)。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引导并督促各项目组对照项目申请书与第一次中期检查报告中的项目内容、预期目标、下阶段主要任务与时间安排(含项目变更后的相关内容),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以期按期结题(项目结题时间为2021年5月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医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顾锋(63846590×776389)、缪青(shsmuitp@126.com)。
附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二次中期检查报告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第二次中期检查报告
(第 13 期)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医学研究 □人文社科 □创业 □创造发明
项目负责人: __
所在班级: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参与者姓名:
项目所在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0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请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行文字体请用宋体小四号,并用A4纸双面打印。表格不够可自行扩页,并可附其他证明材料。
二、表格中需指导教师撰写意见与签字部分,请以钢笔或黑色水笔签名(不使用姓名章),“意见”正文打印或手写均可;需盖章部分,请按要求加盖公章。
三、本表请提交纸质版一式壹份,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所在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联系人,并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医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
四、项目所属学科及代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GB/T 13745-2009)》填写。
一、项目进展(请介绍第一次中期检查后,由项目组成员完成的“大创”工作内容与相关结果;须与《研究记录簿》记录内容对应):
二、指导教师指导与团队分工协作情况(第一次中期检查后):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四、下阶段时间安排与预期目标:
五、指导教师意见(200字内):
六、所在学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