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实验室:
现将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关于加强高校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26日
关于加强高校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情况的通知
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确保高校校园平安,现就加强高校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使用管理情况通告如下:
一、学生实验前应按要求做好实验各项准备,经指导教师确认后,方能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二、实验期间应听从实验教师指导,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实验要求进行操作。
三、实验废弃物和废液必须存放在指定容器内。
四、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等,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
五、对易燃、有毒气体钢瓶和压力容器,应严格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漏,用后关闭阀门开关,严禁违章操作。
六、实验在操作时,应按规定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未经批准动用明火,杜绝一切隐患。
八、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九、任何人在实验室工作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事故的,均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治安大队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