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图书馆场地学生借用规则
发布时间:2015-10-20  阅读次数:

为规范医学院图书馆场地借用手续,为公平、规范及便于管理,现对场地借用作以下规定:

1. 图书馆可借用场地为演讲厅、多功能厅和班导师工作室,全部位于图书馆一楼,场地分布详情请见附图。演讲厅和多功能厅配有投影仪(可连接配有VGA接口的电脑)、音响等设备,笔记本电脑请自备。

2. 出借对象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校学生(禁止商业用途)。

3. 活动参与人数需大于10人,才能申请班导师工作室;参与人数大于20人,才能申请借用演讲厅及多功能厅(可做2个半间使用,默认只借多功能厅2,人数较多时才可完整使用多功能厅)。

4. 场地借用实行预约制度,借用单位应在使用日期前一周至一个月这一时间段内提出申请,例如借用11月30日的场地,需要在10月31日至11月23日这段时间内提交有效申请。

5. 对于同一借用单位,一周之内借用场地次数不得超过3次,一天之内借用时长不得超过4个小时,且场地内设备严禁带离本馆。

6. 借用方式:

1)借用演讲厅请于工作日9:00~16:30至图书馆508办公室申请;借用班导师工作室及多功能厅请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管会”)申请,发邮件至yituyishijie@163.com预约时间,内容需包含借用单位名称全称(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象棋协会)、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活动内容、参与人数及具体借用时间(如“10月14日 周三 18:00至20:00”),如有活动海报需要经图书馆公共平台推广,请一并发送。学管会将在24小时内短信通知预约结果。

2)学生在收到学管会的预约成功短信后,请点击文末链接,下载并打印借用申请表,填写完毕,请主管教师签名并加盖借用单位的公章(例如社团需加盖医学院学联社团管理中心公章)。

3)将盖章后的申请表最晚于借用日期的两天前投递到图书馆二楼东侧走廊馆长信箱内(如借用场地时间为11月30日,最晚应当在11月28日晚投递)。借用成功后会收到正式确认短信。如有申请信息或流程不规范,以及突发事件引起的冲突,学管会及时联系申请人协商。

4)如临时需要取消借用,请及时发邮件说明情况并取消预约;借用场地请认真对待,多次预约成功又取消的借用单位,会受到短期禁止借用的惩罚。

5)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借用的场地复原(包括还原桌椅位置、清理垃圾等)。若借用单位未能遵守该项规定,将被取消此后对图书馆场地的借用资格。借用单位使用场地过程中,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到场核查参与人数及检查场地复原和垃圾清理情况。

以上规则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图书馆所有。

附图:

附件:

图书馆场地借用申请表2016年新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