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决定,现开展2025年度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和聘任工作,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沪交医人〔2021〕24号)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措施的若干意见》(沪交医人〔2020〕14号)
3.《上海交通大学高教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沪交人〔2021〕125号)
4.《上海交通大学党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沪交人〔2022〕132号)
5.《上海交通大学思政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沪交人〔2021〕126号)
二、特别说明
1.申报范围:医学院本部及直属医院。对于非直属医院,仅开放教师系列、破格晋升和引进人才专场。
2.引进人才指:从海外世界一流大学引进的,所在单位给予独立PI职位的(或相当),全职到岗人才。需提供聘用合同,合同需注明到岗日期和岗位内容。
引进人才可自行选择申报正高或者副高,由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议通过后予以聘任。
3.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可视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业绩贡献可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医学院教师系列或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请,满足副高及以上申请条件的,可申请相应系列的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时间安排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5年度医学技术学院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和聘任工作已启动,具体通知及有关安排如下。
即日起至11月10日,个人在医学院职称申报系统中申报(https://xservice.shsmu.edu.cn/Declare)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陆后填报。本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和聘任申报工作同步进行。
11月7日-11月10日,个人申报后,请同步开展科室(部门)政治、业务考核,填写《医学技术学院高级职称评审科室(部门)政治、业务考核(科室部门用)》,考核小组签名并盖部门公章发至本邮箱。
11月10日-11月13日,进行学院内考核会议(政治、教学、业务),将院内考核结果反馈至办公室。
11月14日-11月20日,召开学院2025年职称评审会,并对当年度申报候选人予以公示。
11月24日,申请材料打印、盖章,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本邮箱。
11月下旬,医学院审核材料;
12月上旬,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高级职称);
12月下旬,医学院组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
四、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个人申报材料均由系统生成。
1.《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名册》,由二级单位汇总、按范例格式填写,纸质版1份(盖章)和EXCEL版;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由系统生成,纸质版2份(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盖章)和pdf版;
3.相关证明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申报表中所列的发表论文、由权威机构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科研项目(合同或项目批准通知等)、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方面证明材料、其他需证明的相关材料;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从系统导出后加盖二级单位章,纸质版1份。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于11月24日前报送至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wei@rjh.com.cn。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
二○二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