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启动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议

和聘任工作的通知(高级、中级、初级同步进行)

2024年10月30日 08:00  点击:[]

各系、部门:

为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决定,现开展2024年度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和聘任工作,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详见附件。

一、特别说明

1.申报范围:医学院本部及直属医院。对于非直属医院,仅开放教师系列、破格晋升和引进人才专场。

2.引进人才指:从海外或国内“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引进的,所在单位给予独立PI职位的(或相当),全职到岗人才。需提供聘用合同,合同需注明到岗日期和岗位内容。引进人才可自行选择申报正高或者副高,由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议通过后予以聘任。

3.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可视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业绩贡献可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医学院教师系列或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请,满足副高及以上申请条件的,可申请相应系列的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2024年11月8日(周五),申报人在医学院职称申报系统中申报,网址:https://xservice.shsmu.edu.cn/Declare,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陆后填报。高、中、初级同步进行

2024年11月10日—11月17日(周日),学院范围内组织考核、评议,并在医学院给予的高级额度在范围内进行推荐;

11月中旬,医学院审核材料;

11月下旬,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高级职称);

12月下旬,医学院组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

四、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个人申报材料均由系统生成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系统生成,纸质版2份(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盖章)和pdf版;

2.相关证明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申报表中所列的发表论文、由权威机构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科研项目(合同或项目批准通知等)、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方面证明材料、其他需证明的相关材料;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从系统导出后加盖学院章,纸质版1份。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于11月8日下午17:00前送至学院党政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wei@rjh.com.cn。

本年度工作紧、任务重,请系负责人、申报人多多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