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新闻
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通知
2013年09月27日

   

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通知

各位申请推免生同学:

根据国家推免招生工作进程,交大医学院日前已将报名信息下发各招生单位,现将招生复试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做好相应的准备。

  一、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交大医学院自主负责制定本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原则,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院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医学院下达的复试、录取工作原则结合自身招生计划,制订切实可行具体复试方案,同时,对本单位考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复试时间和安排

1.复试时间2013927日~1010日。

2.复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由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以书面或其它方式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考生也可以根据本网“报考院所”栏内公布的电话、电邮等联系方式,咨询自己是否具有复试资格,或直接浏览该培养单位网站信息。

3.考生报到要求:考生在接到培养单位的复试通知后(电话、短信或其他信息),根据要求携带申请材料进行验证,对持不合格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具体材料如下:

1)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一份 (请用A4纸打印)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母校教务部门提供申请者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信中须注明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位类型(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并加盖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英语水平证书、成绩单复印件1份;

6)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网报及书面申请材料的一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递交,恕不退还。

注:参加交大医学院2013年举办的研究生招生夏令营且获得评定等级为“A”,同时此次申请推免导师与夏令营指定导师一致的考生不用参加复试,请于9月底前将以上材料寄送至拟录取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医学院将根据书面材料到达情况寄送拟接收函。

三、复试主要内容

为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科学性,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①外语能力(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②专业素质和能力;③综合素质和能力个方面。复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4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一)笔试

1.专业外语(20分)。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下,能熟练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考核考生专业外语的阅读理解、书面总结的能力。

2.专业综合知识(20分)。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二)面试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从口语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30分)。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思维等方面。要求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增强生源质量的可比性,复试组还应对考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医学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临床(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的招生学科,可以增加临床操作(技能)方面的考核内容。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0分)。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将通过提问、交流和观察方式,考核考生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四、复试结果

各单位复试小组将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列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果由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向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导师、录取类别(非定向、自筹经费)、攻读学位类型(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招生院所在确定录取信息申报后,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将不再接受修改信息申请。

五、领取接收函

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培养单位开具的拟接收函至交大医学院研招办换取正式的接收函,并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详见网上信息),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

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在复试确定拟录取之后等待医学院教务处通知,领取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上海交通大学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缴费等事宜。

交大医学院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份发放,秋季入学报到。

 六、实施招生承诺制

导师和考生经双向选择、初步录取后必须分别签定招生承诺书,主要是要求导师对研究生的资助责任和培养责任作出承诺,考生则必须对医学院的录取规定和培养要求作出承诺。

    七、录取结果

交大医学院各招生单位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自主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最终将根据初试、复试及全面审查的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由交通大学医学院汇总、审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交大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可供拟录取考生查阅。

八、临住项目

 报考“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项目的复试将于930日开始,具体安排请等待网上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303   

邮编:200025

电话:(02153068810                  

邮箱:zhangjie@shs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