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新闻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4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
2013年09月18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开展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了更好地进行试点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2014年推免生招生中同时进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选拔。按照该项目的要求,特制订我院2014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临-住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一、        招生计划

    2014年我院拟招收“临-住项目”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由各培训基地医院在本院招收“临-住项目”硕士研究生人数中统筹安排,各培训基地医院招收“临-住项目”硕士研究生人数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4“临-住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条件者: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考生来源原则上为临床医学(西医)和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良好,特别是专业成绩优良,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4)符合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要求,并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5)拟在上海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6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有关要求

三、申请步骤

1.申请专业

登陆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招生简章”栏目中查阅《交大医学院2014年“临-住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网上报名

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在“网上报名”栏目中选择“推免生网申”,按网站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方向,报名期间申请人可以凭初次登录的身份证号及密码修改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后,点击下载《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打印后交母校教务部门签字盖章,复试时交复试小组审核。网上报名和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缺一不可。报名截止时间:201392817:00

3.递交书面材料

网上报名之后,所有相关材料须在复试时交复试小组审核,具体包括:

1)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一份 (请用A4纸打印)(交大医学院本科生只需提供该表即可)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母校教务部门提供申请者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信中须注明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位类型(专业学位)并加盖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英语水平证书、成绩单复印件1份;

6)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网报及书面申请材料的一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递交,恕不退还。

4.复试

学校根据报考情况组织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培训医院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参见网上信息。

5.录取

录取工作由各培训医院管理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差额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交大医学院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我院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份发放,秋季入学报到。

    四、其他事项

1.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信息详见上海市卫生信息网:http://wsj.sh.gov.cn (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业务类 >> 医学教育与科研)。

2.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将予以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不予录取。

3. 因各种原因,学生未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其推荐免试和入学资格将予以取消。

4.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出,其研究生学籍将予以取消;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其研究生学籍也将予以取消。

5.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上海市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部门

联系人

办公电话

1

瑞金临床医学院

王诗潇

64370045-610402

 

 

 

 

2

仁济临床医学院

须捷平

68383791

 

 

 

 

3

新华临床医学院

刘世萍

25076405

 

 

 

 

4

九院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办公室/科研处

陈洁

23271263

 

 

 

 

5

一院科教处

华萃

36126212

 

 

 

 

6

六院临床医学院

朱晓庆

24056320

 

 

 

 

7

三院临床医学院

严晓蕾

56698368

 

 

 

 

8

精神卫生中心科学培训科

张云

34773073

 

 

 

 

9

儿童医学中心科教部

王鹿

38626161-3181

 

 

 

 

10

儿童医院科教部

乔静华

62475103

 

 

 

 

11

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科教科

张黎文

34070434-2551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