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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第十八期项目结题评审工作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27

各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第十八期“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于2023年下半年、2024年上半年先后进行了立项预审和中期检查,现共有90个项目获得正式立项并继续执行(其中,重点领域项目10项,“医+X”交叉学科项目19项,医学院级常规资助项目47项、自筹经费项目14项)。根据本期“大创”工作的整体进度安排,医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拟于2025年上半年对上述项目开展结题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内容与形式

(一)函评阶段

1、材料检查

结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第18期项目用)》(以下简称“《结题报告》”,见附件1,相关附件请在本通知最后下载),对各项目组自2024年7月以来撰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研究记录簿》(以下简称“《研究记录簿》”)的情况进行评审。《研究记录簿》使用须知(修订版)参见医学院“学工在线”网站(https://xgb.shsmu.edu.cn/GongGaoQuery/GongGaoQuery_Info?dataKey=25306;材料检查评审内容与参考导向标准见附件2)。

2、结题论文评阅

以项目为单位进行,评审专家根据各项目组提交的《项目研究论文》(撰文要求见附件3),结合《结题报告》的相应内容进行函评(函评参考导向标准见附件4)。

3、核验“成果附加分”材料

若项目在2025年3月24日(周一)前取得相应成果、且达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附加分”赋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赋分办法(试行)》”,全文请参见医学院“学工在线”网站(https://xgb.shsmu.edu.cn/GongGaoQuery/GongGaoQuery_Info?dataKey=25307)列明的条件,可提出“成果附加分”申请,经核验及公示后纳入结题函评阶段总成绩(《“成果附加分”申请表》见附件5;相关成果若已在中期检查阶段通过公示,则无需重复提交,将直接纳入结题函评阶段总成绩)。

结题函评阶段总成绩=中期检查总分(不含成果附加分)×40%+结题材料检查成绩×30%+结题论文成绩×30%+成果附加分。根据各项目类别结题函评总成绩排位,依序遴选约32个项目进入会评阶段(重点领域项目约6项、“医+X”交叉学科项目约8项、常规项目约18项)。若结题函评阶段总成绩(不含成果附加分)低于60分、或结题论文成绩低于60分,该项目即以“未通过结题评审”认定,亦不发放结题证书。

(二)会评阶段

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由项目组成员结合PPT进行现场汇报答辩;评审专家结合汇报答辩情况,查阅《项目研究论文》《结题报告》《研究记录簿》等书面材料后进行综合评分(具体时间、要求及会评参考导向标准,另行告知)。

后续,将根据会评与函评阶段成绩排序,确定2025年度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创’项目”)的推荐(公示)名单。其中,国家级“大创”项目推荐(公示)名单通过会评产生(不超过26项)。

二、材料准备与提交

1、函评阶段所需提交的材料包含下列内容:

(1)《研究记录簿》原件(科研记录及师生签名要求详见《研究记录簿》使用须知(修订版)及附件2)。

(2)《项目研究论文》的电子版(务必为word格式)及纸质版(1份,撰文要求见附件3)。

(3)《结题报告》的电子版(务必为word格式)及纸质版(1份,请于打印后完成签名、盖章);填写时请留意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4)如有需要,提交《“成果附加分”申请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表格见附件5)。

(5)对于重点领域项目,还须提供下列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若函评阶段尚无法提供的,可在会评阶段,或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创”项目公示阶段补充提供):

①在校、院及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期刊预警名单”以外,国内外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含在线发表、已录用)基于本项目内容的论著(或病例报告、meta分析等,不包括综述),并标注获得“大创”支持;文章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中有项目组成员。

②在校、院及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期刊预警名单”以外,国内外正式出版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发表(期刊含在线发表、已录用)基于本项目内容的科普类文章(至少2篇)、每篇不少于1200字符;文章第一作者均应为项目组成员。

③基于本项目内容的成果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上进行口头报告、壁报展示(含线上报告、线上展示),并标注获得“大创”支持;成果第一作者或报告人应为项目组成员。

④基于本项目内容的成果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科普竞赛/论坛类活动奖项(不含优胜奖、鼓励奖或相应级别);成果第一完成人/参赛人应为项目组成员。

⑤基于本项目内容的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获授权/登记为准);第一~二发明人/著作权人中有项目组成员。

(6)若有项目信息变更或拟中止项目的,则另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6)或《项目中止申请表》(见附件7);若提交《项目中止申请表》的,则无需提交以上(2)~(5)项,仅需附上《研究记录簿》原件即可。

上述纸质版材料(《研究记录簿》《项目研究论文》《结题报告》《“成果附加分”申请表》等),可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提交至医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或项目组自行提交至医学院院本部东院合肥路校门“交医驿站”处的“大创材料自助投递柜”中(请注意将所有材料装袋并封口、投递后及时发送邮件至shsmuitp@126.com告知)。上述电子版材料(《项目研究论文》《结题报告》《“成果附加分”申请表》等),请通过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线上平台(https://cxcy.sjtu.edu.cn/CXCY)填报提交(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8)。

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2025年3月24日(周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预计3月上旬开放、关网时间为3月24日24:00)。

2、若项目进入会评阶段,则需根据现场汇报答辩要求,提交多媒体汇报的相应材料,具体时间节点及要求后续另行告知。

3、若项目经公示,可获得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创”项目资格,则需进一步提交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创”的相关材料(见附件9~附件12),具体时间节点及要求后续另行告知。

4、注意事项:

(1)函评与会评阶段,提交截止时间后,相关材料不再接受补充或更改。未按时交全各项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或材料(版本及内容)不合规、不完整,或纸质版材料中盖章、签名不完整、不规范(如使用姓名/签名章、电子图片、“电子签名”等),或未按时完成、提交线上填报的项目,不纳入国家级、上海市级项目推荐(会评阶段,缺额不再递补)。

(2)函评与会评阶段,所有材料(不含纸质版中的签名部分、下同)内,请勿出现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第二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教师)姓名及其所在单位、科、系,该项目依托的相关实验室、课题组等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文本及多媒体材料中的文字、图片、LOGO等)。若发现上述材料内违规出现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第二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教师)姓名或相应信息的,该项目不纳入国家级、上海市级项目推荐(会评阶段,缺额不再递补)。

(3)国家级、上海市级项目公示阶段,若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提交内容不完整的,将取消国家级或上海市级“大创”项目正式上报资格(缺额由后续项目依序递补,会评项目递补完毕后可从函评项目中递补)。

(4)相关材料中所有需指导教师手写签名的部分,均不允许由他人或授权他人代签;指导教师在审核《研究记录簿》时,亦须按《研究记录簿》使用须知(修订版)的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该项目不纳入国家级、上海市级项目推荐(会评阶段,缺额不再递补),或取消国家级或上海市级“大创”项目正式上报资格(缺额由后续项目依序递补,会评项目递补完毕后可从函评项目中递补)。

(5)若重点领域项目在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创”项目公示阶段仍无法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的,则不能获得国家级“大创”项目推荐资格(缺额由后续符合要求的重点领域项目依序递补),并以“常规项目”结题(但可被推荐为上海市级“大创”项目)。

三、其他说明

1、《项目研究论文》应基于“大创”具体实践,为项目组对项目研究内容、方法及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详尽论述,不能以综述、meta分析、病例报告等任何其他体例呈现。否则,结题论文成绩计“0分”,该项目认定为“未通过结题评审”。

2、《项目研究论文》撰写过程中若使用了人工智能内容生成(AIGC)但未声明,或查实违反相关要求使用AIGC的(见附件3第二部分),结题论文成绩计“0分”,该项目认定为“未通过结题评审”。

3、未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不含主动申请中止的项目),其指导教师(含第二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指导医学院第二十至第二十二期各类别“大创”项目。通过结题评审(结题)后,未于2025年年未按时、合规提交全部《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表》(见附件13)的项目,其指导教师(含第二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指导医学院第二十一至第二十三期各类别“大创”项目。

4、正常结题项目中,若有校本部学生(或医学院“生物医学科学”专业学生)拟申请“个性化教育模块学分”的,请学生本人或项目负责人填写《个性化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4),于2025年2月17日(周一)前发送至shsmuitp@126.com。

5、对于本期“大创”结题评审相关工作若有疑问,或遇到各类情况需要反馈的,可及时联系各学院“大创”负责老师或医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shsmuitp@126.com),请勿擅做决定。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第十八期项目结题评审工作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