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于2024年11月、2025年4月先后开展实施第十九期“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科研创新类项目、健康促进专项。根据本期“大创”工作的整体进度安排,现拟于2026年3月起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内容与形式
(一)函评阶段
1、材料检查
结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第19期项目用)》(以下简称“《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所有附件在本通知最后打包下载),对各项目组撰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研究记录簿》(以下简称“《研究记录簿》”)的情况进行评审(二〇二四年二月修订的《研究记录簿》使用须知刊载于新版研究记录簿第1页至第2页,材料检查评审内容与参考导向标准见附件2)。
2、项目研究论文与项目结题报告评阅
以项目为单位进行,评审专家通过函评形式审阅各项目组提交的《项目研究论文》(撰文要求见附件3)与《项目结题报告》;函评参考导向标准见附件4。
3、核验“成果附加分”材料
若项目在2026年3月19日(周四)前取得相应成果、且达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附加分”赋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赋分办法(试行)》”,全文请参见医学院“学工在线”网站(https://xgb.shsmu.edu.cn/GongGaoQuery/GongGaoQuery_Info?dataKey=25307)列明的条件,可提出“成果附加分”申请,经核验及公示后纳入结题函评阶段总成绩(《“成果附加分”申请表》见附件5;对于科研创新类项目,相关成果若已在中期检查阶段通过公示,则无需重复提交,将直接纳入结题函评阶段总成绩)。每一件“成果附加分”申报材料只能用于一项“大创”项目,且不能同时用于本期“大创”科研创新类项目和健康促进专项。
科研创新类项目结题函评阶段总成绩=中期检查总分(不含成果附加分)×40%+结题材料检查成绩×30%+项目研究论文与项目结题报告评阅成绩×30%+成果附加分。
健康促进专项结题函评阶段总成绩=结题材料检查成绩×35%+项目研究论文与项目结题报告评阅成绩×65%+成果附加分。
若结题函评阶段总成绩(不含成果附加分)低于60分、或项目研究论文与项目结题报告评阅成绩低于60分(含“不计分”等情况),该项目即以“未通过结题评审”认定,亦不发放结题证书。
(二)会评阶段
根据各项目类别结题函评阶段总成绩排序,依次遴选若干进入会评。会评的时间、形式及具体要求等,另行告知。
后续,将根据会评、函评阶段成绩排序,确定2026年度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创’项目”)的推荐(公示)名单。其中,国家级“大创”项目推荐(公示)名单通过会评产生。
二、材料准备与提交
1、函评阶段所需提交的材料有:
(1)《研究记录簿》原件(实践记录及师生签名要求详见《研究记录簿》使用须知及附件2)。
(2)《项目研究论文》的电子版(务必为word格式)及纸质版(1份,撰文要求见附件3);填写时请留意认真阅读“撰文须知”。
(3)《项目结题报告》的电子版(务必为word格式)及纸质版(1份,请于打印后完成签名、盖章);填写时请留意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4)如有需要,提交《“成果附加分”申请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表格见附件5)。
(5)对于重点领域项目,还须提供下列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若函评阶段尚无法提供的,可在会评阶段,或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创”项目公示阶段补充提供):
①在校、院及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期刊预警名单”以外,国内外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含在线发表、已录用)基于本项目内容的论著(或病例报告、meta分析等,不包括综述),并标注获得“大创”支持;文章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中有项目组成员。
②在校、院及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期刊预警名单”以外,国内外正式出版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发表(期刊含在线发表、已录用)基于本项目内容的科普类文章(至少2篇)、每篇不少于1200字符;文章第一作者均应为项目组成员。
③基于本项目内容的成果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上进行口头报告、壁报展示(含线上报告、线上展示),并标注获得“大创”支持;成果第一作者或报告人应为项目组成员。
④基于本项目内容的成果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科普竞赛/论坛类活动奖项(不含优胜奖、鼓励奖或相应级别);成果第一完成人/参赛人应为项目组成员。
⑤基于本项目内容的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获授权/登记为准);第一~二发明人/著作权人中有项目组成员。
(6)若有项目信息变更或拟中止项目的,则另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6;除项目人员以外的变更信息,将随《项目结题报告》一并提交评审)或《项目中止申请表》(见附件7)。若提交《项目中止申请表》的,无需提交以上(2)~(5)项,仅需同步提交《研究记录簿》原件即可。
上述纸质版材料(《研究记录簿》《项目研究论文》《项目结题报告》《“成果附加分”申请表》等),可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提交至医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或项目组自行提交至黄浦校区东院合肥路校门“交医驿站”旁/浦东校区西六号楼4楼大厅内的“大创材料自助投递柜”中(请注意将所有材料装袋并封口、投递后可及时发送邮件至shsmuitp@126.com告知)。上述电子版材料(《项目研究论文》《项目结题报告》《“成果附加分”申请表》等),请通过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在线平台(https://cxcy.sjtu.edu.cn/CXCY)填报提交(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8)。
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2026年3月19日(周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在线平台提交起迄时间为2026年3月9日~3月19日24:00。
2、若项目经公示,可获得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创”项目资格,则需进一步提交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创”的相关材料(见附件9~附件12)。具体时间节点及要求,后续另行告知。
3、注意事项:
(1)函评与会评阶段,提交截止时间后,相关材料不再接受补交、补充或更改。未按时交全各项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或材料(版本及内容)不合规、不完整,或纸质版材料中盖章、签名不完整、不规范(如使用姓名/签名章、电子图片、“电子签名”等),或未按时完成、提交线上填报的项目,不纳入国家级、上海市级项目推荐(会评阶段,缺额不再递补)。
(2)《项目研究论文》应基于“大创”具体实践撰写(对于健康促进专项,《项目研究论文》中应体现出在科学方法论指导下“健康促进成效评价”的相应内容);《项目研究论文》《项目结题报告》撰写时均应遵守关于人工智能内容生成(AIGC)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第2页~第3页,特别是红色文字标注的部分)。
(3)科研创新类项目,若实地开展生物学/生命科学/理化实验,或走进临床、实地接触实践(研究)对象(不包含对接专业人员,不包含接触影像、图文数据资料和已制备完成的生物标本、生物材料)的累计工作量少于工作总量30%的(工作总量自项目通过立项预审后正式开展起、至本次结题止,不含整理数据、分析统计、撰写文章或准备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等事务的工作量;主要通过查阅《研究记录簿》进行认定,《研究记录簿》上未标注具体开展时长的、以每天不超过3小时计入),不纳入国家级、上海市级项目推荐。
(4)健康促进专项,具体实施应包含“健康促进实践活动”和“健康促进成效评价”(实证研究)两方面的内容;在实践和/或效果评价过程中应直接服务、面向受众(社会公众、特定人群)。若不符合上述要求(之一)的(主要通过查阅《研究记录簿》进行认定),不纳入国家级、上海市级项目推荐。
(5)函评与会评阶段,所有材料(不含纸质版中的签名部分、下同)内,请勿出现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第二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教师)姓名及其所在单位、科、系,该项目依托的相关实验室、课题组等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文本及多媒体材料中的文字、图片、LOGO等)。若发现上述材料内违规出现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第二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教师)姓名或相应信息的,该项目不纳入国家级、上海市级项目推荐(会评阶段,缺额不再递补)。
(6)国家级、上海市级项目公示阶段,若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提交内容不完整的,将取消国家级或上海市级“大创”项目正式上报资格(缺额由后续项目依序递补,会评项目递补完毕后可从函评项目中递补)。
(7)相关材料中所有需指导教师手写签名的部分,均不允许由他人或授权他人代签;指导教师在审核《研究记录簿》时,亦须按《研究记录簿》使用须知的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该项目不纳入国家级、上海市级项目推荐(会评阶段,缺额不再递补),或取消国家级或上海市级“大创”项目正式上报资格(缺额由后续项目依序递补,会评项目递补完毕后可从函评项目中递补)。
(8)若重点领域项目在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创”项目公示阶段仍无法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的,则不能获得国家级“大创”项目推荐资格(缺额由后续符合要求的重点领域项目依序递补),并以“常规项目”结题(但可被推荐为上海市级“大创”项目)。
三、其他说明
1、未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不含主动申请中止的项目),其指导教师(含第二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指导医学院第二十一至第二十三期各类别“大创”项目。通过结题评审(结题)后,未于2027年2月28日(周日)前按时、合规提交全部《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表》(见附件13)的项目,其指导教师(含第二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指导医学院第二十二至第二十四期各类别“大创”项目。
2、正常结题项目中,若有校本部学生(或医学院“生物医学科学”专业学生)拟申请“个性化教育模块学分”的,请学生本人或项目负责人填写《个性化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4),于2026年3月19日(周四)前发送至shsmuitp@126.com。
3、对于本期“大创”结题评审相关工作若有疑问,或遇到各类情况需要反馈的,可及时联系各学院“大创”负责老师或医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shsmuitp@126.com),请勿擅做决定。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第十九期项目结题-附件下载链接
https://pan.sjtu.edu.cn/web/share/5c9dcac58bf5618648d898da92a241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