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专业毕业实习计划
时间: 2016-06-02 来源: 教学办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医学院分院

药学专业毕业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标

毕业实习是药学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实践性环

节。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药学理论知识的理解,更加了解药品研发、生产、营销、管理全过程。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实习单位

  1. 要求:符合实习要求的所有与医药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医药生产、研发、营销等企业或医院药剂科等。
  2. 安排:原则上由学习中心统一安排,但经学习中心审批同意,学生亦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联系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

三、实习部门和时间安排

  1. 时间:  12周
  2. 部门:  在实习单位的两个不同职能部门各实习6周。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在采购、销售、制剂、配剂、药房、药库、质量监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四、出科考核和成绩评定

  1. 出科考核

两个部门出科考核方式均按如下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与实习部门相关。

(1)     出科考核内容

ü  通过学习与资料查阅,整理一份药学专业学习资料。

ü  通过调查研究,根据某一专题撰写一份调查报告。

ü  各科完成一次理论及技能综合出科考核。

ü  各科完成出科小结一份。

(2)     出科成绩计算

出科成绩(100分)= 综合考核成绩(100%)

  1. 最终实习成绩评定

最终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出科成绩与学习中心评定的平时成绩按比例计算,学院有审核权。

最终成绩(100分)=部门1出科成绩(40%)+部门2出科成绩(40%)+平时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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