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生相关问题的说明
时间: 2018-04-02 来源: 招生办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招生相关问题的说明

 

  为规范招生工作,避免后续教学、学籍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的产生,学院特对以下招生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报名考生户口所在地不限,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享受国家补贴等全日制学生待遇。

2、报名考生有责任保证所提供的各类证书、证件、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学院有权在入学时、学习期间、毕业前多次核查学生的毕业生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凡违反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及在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文本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一切费用概不退还,后果自负。

3、学院不是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对报名学生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是否为虚假文凭,不具有权威认定资格,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4、验证资料由教育部主管部门最终审核,通过者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作为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不符合电子注册要求者作退学处理。

5、学生毕业后,需在卫生系统工作或参加职称评审者,应按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6、原则上每个专业层次少于20人不开班。

7、每年的招生政策及信息详见当年学院发布的招生专刊或招生简章,或在学院网站jx.shsmu.edu.cn招生信息栏查询相关内容。

8、学院招生政策以国家现行政策为准,若国家政策调整,按照新颁布文件执行。

 

  特此说明,请报名学生务必仔细阅读,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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