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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院本部退休教职工帮困扶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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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构建和谐校园,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使我院退休教职工医有所助、困有所补,切实为退休教职工排忧解难,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使退休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做到公开透明,接受民主监督。坚持帮扶、救助的原则,对于生活确实有特殊困难的退休教职工,给予必要的帮助,体现医学院的关心。

二、组织机构

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为制定、实施本办法的组织机构,具体帮困扶助工作由退管会办公室负责完成,办公室工作人员随时了解和掌握全院退休教职工生活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给予关心和帮助,并建立起制度化、规范化的帮困扶助体系。

三、帮困扶助的对象和办法

1、帮困扶助的对象:

(1)申请补助的对象:

医保年度内,因身患重病大病(后有说明)造成生活困难的;

医保年度内,各项治疗费用除去医保承担的费用外,个人自负自费部分全年累计超过1万元的;

因瘫痪、患精神疾病等原因长期生活不能自理须要专人照顾的;

因其他原因确实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

(2)关心慰问的对象

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

孤老:指配偶子女年满60周岁

失独老人:家中唯一的子女意外身亡的;

“空巢老人:指没有子女照顾、单居或夫妻双居的

老劳模:指荣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

异地安置:本院退休教职工因户口迁移外地或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老人;

一老养一老:指退休职工配偶无收入需供养的;

有残疾子女需抚养的:指家中有残疾子女无收入需抚养的;

⑨当年度其他需要特殊帮扶的。

2、帮困扶助的办法

(1)申请补助对象的资助办法:

当年度罹患大病的补助5000元。

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的每一例补助10000元。

门诊大病、门急诊治疗、门诊手术、一次性使用及植入型人工器官和医用材料类的自费项目的,根据申请标准,除去医保承担范围外,自负自费部分全年累计超过1万元的,给予个人自负自费部分段的10%补助,当年度补助限额为2000元。

因瘫痪、患精神疾病等原因造成长期不能生活自理须要专人照顾的,凭三级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或民政局发放的残疾证明等材料,给予当年度一次性补助1000元。

凡参加医学院退休教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的,因病住院的,出院后可以到社区服务点办理给付手续。

因其他原因确实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可视具体情况由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讨论后酌情予以补助。

当年度补助限额为10000元。

(2)关心慰问对象的扶助办法

每年6月、12月根据实际慰问人员名单、补助金额,报院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慰问工作时给予一次性补助或其他形式的关怀照顾。

(3)其他一次性慰问

退休职工过世后,给予家属1000元一次性的抚恤补助;之前因病入院治疗等相关费用的补助也一并办理发放。 

凡住院治疗的退休教职工,住院期间或出院以后给予500元一次性的补助。补助全年只限一次。

四、申请帮困扶助的程序

1、申请:凡符合申请补助标准的,可在当年4月1日至10日之间,由其本人或直系家属书面提出帮困扶助的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由退管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给出初审意见,汇总后上报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委员会讨论。最终由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帮扶对象、金额。

3、发放:待集体讨论通过后,可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造册发放进卡。

4、归档: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做好归档保管工作。

5、随访:根据帮困扶助的对象,建立不同类别的台帐,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定期随访工作,了解其最新的变化情况,切实将帮困扶助工作做到位。

五、扶助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监督

1、申请补助对象的扶助经费采用多渠道筹措的方式,专项单列,每年4月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会议后,专项启动,予以补助。

2、关心慰问的经费从每年预算的福利费中支出,专项启动,予以补助。

3、扶助经费均专款专用,专人负责,每年年底向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做专项汇报,并随时接受纪委、审计、财务、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委员和退休教职工的监督。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本办法中所称“年度”均指“医保年度”,即每年的41日至次年的331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对逾期一年以上的跨年度结算则不予受理。

2、参照《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重大疾病(12类)分别是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心脏瓣膜手术;严重Ⅲ度烧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

3、对于均是我院退休教职工的家庭,帮困扶助拟按个人进行补助,特殊情况由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予以讨论决定。

4、当年度发生的特殊情况,最终由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5、本办法正式实施后,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院本部退休教职工患病住院及重病大病救助实施办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院本部银发基金管理办法”废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退管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退休教职工帮困扶助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时间: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原工作部门

 

参加工作时间

 

退休时间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月养老金收入

 

家庭其他收入

 

身体健康状况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称谓

工  作  单  位

月收入

 

 

 

 

 

 

 

 

 

 

 

 

 

 

 

 

 

 

 

 

申请理由

 

附:

相关证明材料

 

 

 

 

 

 

 

 

 

 

退管会办公室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院退休教职工管理委会员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退管会办公室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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