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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离休干部走访慰问补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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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离休干部走访慰问补助制度,将关心慰问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医学院离休干部走访慰问制度。

一、慰问对象

 1、生病住院、病重的

 2、家中突发事故的

 3、去世的

 4、需要心理干预的

 5、长期不能前来参加活动的

 6、逢十寿辰的

 7、遗属

二、慰问时间

 1、国定节假日

 2、每年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的活动

 3、离休干部住院期间

 4、重大节日期间

 5、离休干部逢十寿辰

 6、有特殊困难、突发情况时

三、慰问类型

 1、常规慰问

 主要包括:四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国定节假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节)、寒暑假期间、重阳节慰问等,以实物慰问为主。

 2、专项慰问

 主要包括:首次住院慰问、90虚岁生日、85周岁生日、离休干部本人过世、离休干部直系家属过世等,以上门慰问为主。

 3、特殊慰问(离休支委会讨论)

 主要包括:(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新患重大疾病、高龄的离休干部,经讨论后给予相关慰问补助。(2)对生活不能自理,长期需要专人照顾的,实行校内护理费专项补助。

四、慰问制度

 1、办公室工作人员平时应主动关心离休干部。对于离休干部的来电来访应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对于离休干部患病或遇有困难应及时关心和帮助;如需要院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反映,积极协助。

 2、离休干部患病住院,办公室应派人及时去医院探望慰问。住院期间应与离休干部或其家属保持联系,关注病情及疗效。出院后,进行一次电话联系或家访,了解老干部的康复情况。

 3、对于病重、去世、家中突发事件的离休干部,通知原部门负责人一起前往慰问,享局级的离休干部,做到分管院领导到访。

 4、离休干部过世后,应第一时间到家进行慰问,若有原因不能及时前往的,也先电话问候。

 5、做好电话慰问、走访慰问的记录工作,及时更新、汇总有关离休干部的信息资料。

 6、落实“双走访”制度,上门家访的同时主动拜访所在居委。

五、其他

 1、每年做好相关经费的预决算工作。

 2、根据财务、审计等规定,做好慰问金、慰问品的发放、签收登记和统计工作。

 3、相关慰问补助可重复享受。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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