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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室外二手烟控制 推进无烟健康环境建设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室外二手烟控制 推进无烟健康环境建设的通知

各区爱卫办、党委社会工作部、文明办、商务委、教育局、交通 行政管理部门、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有关 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 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推 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借鉴国际先进地区和城市的 经验,深化本市控烟行动三部曲(即室内全面禁烟、室外不 吸游烟、吸烟请看标识),加强室外不随处吸烟文明健康行 为的倡导实践,进一步加强室外二手烟控制,推进无烟健康环境 建设,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会同相关成员单位联合 宣传倡导室外不随处吸烟,共建健康上海。


根据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健康促进中心开展的 市民万人室外二手烟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在室外遭遇二手烟最多 的前 5 位场所分别为室外排队等候区域(如景区、饭店、饮品店 等)、人行道和路口红绿灯等候区域、室外游乐场、公交车站、商 场及商务楼出入口等。市民对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段)、医院大 楼门口和地铁站出入口三类场所的室外二手烟反响强烈,对 (即边走路边吸烟)尤其关注。室外二手烟、游烟的频发 严重降低市民的出行体验和生活质量,对公共环境和市民健康也 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针对上述情况,现向全市上述八类场所的 管理方及主管行政部门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室外排队等候区

对景区、饭店、饮品店等场所工作人员加强烟草危害健康知 识及控烟劝阻技能培训,在排队区域增设劝阻吸烟及烟草危害相 关健康提示。

 

二、人行道和路口红绿灯等候区域

在有语音播报提示的路口增设不吸游烟的倡导提醒, 由控烟 志愿者开展劝阻。

三、室外游乐场

不随处吸烟写入游客须知,对园区职工加强烟草危害 健康知识及控烟劝阻技能培训,由园区管理方安排专(兼)职控 烟工作者,在游乐场开放期间进行巡查。

四、公交车站

在公交车站张贴禁烟标识,或者在地面或其他醒目处进行喷 绘,在站台宣传栏设置烟草危害及不随处吸烟等健康宣传提 示,站台内不得放置烟灰缸等烟具,由公交站点运营企业定期安 排保洁人员对站台进行管理。


五、商场及商务楼出入口

由物业负责管理商场、楼宇的控烟工作,增加对驻场商户、 楼宇租户及业主的控烟宣教,在入驻及租用合同条款中增设控烟 相关条款,在远离出入口处依据 《室外吸烟点设置与管理要求》 合理规范设置室外吸烟点,由安保人员负责引导吸烟者至指定区 域吸烟。

六、学校门口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健康教育课、班队会、家长会等组织形 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在学校门口设立无烟校园标志,提示 在等候区域不吸烟,如若外来人员有吸烟行为,安保人员及执勤

人员及时提醒、劝阻。

七、医院大楼门口

在医院门口设立无烟医院标牌, 如若发现随处吸烟者, 由安保人员和志愿者负责提醒、劝阻。在门诊大厅内播放烟草危 害、吸烟与疾病的主题健康科普视频,加强戒烟门诊宣传并提升 戒烟服务能级。

八、地铁站出入口

依据出入口特点设置控烟标识及标线,对职工加强烟草危害 健康知识及控烟劝阻技能培训,对站口吸烟者进行劝阻,对各出 入口进行定期巡查督导。


下一阶段,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将推动把室外公共场所无 烟健康环境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国家卫生区、镇创建巩固工作。请 各区爱卫办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法定禁烟区域控烟工作的监督执 法和控烟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进一步推动控烟社会共治。 请各区爱卫办及相关监管部门针对典型案例开展社会宣传,树立室外不随处吸烟健康理念。请各场所管理方成立控烟工作班 子,强化控烟管理,完善室外公共场所随处吸烟劝阻工作措施并 开展常态化控烟自查及健康宣教,共同营造清洁城市,共建共 的无烟健康氛围。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智勇,联系电话:2311783818918793270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 11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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