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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市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报通知
发表时间:2021-09-08阅读次数:

2021上海市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报通知


根据本轮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目标,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采取“揭榜挂帅”和“自由探索”相结合的模式,对协同单位及人员启动2021年度上海市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助范围

重点资助以下领域:

1、神经精神疾病、眼底病和肺癌等疾病示范性新药临床试验平台,主持原创新药临床转化研究;

2、围绕肿瘤、神经精神疾病等重大慢病开展有临床和转化价值的生物标志物和精准医学;

3、围绕肿瘤、免疫调控、衰老和情志等开展有临床疗效的中药医院制剂的研发;

4、主导具有引领作用的药物治疗规范制定,主导具有示范价值的细胞治疗标准技术体系建立,主导高效核酸多肽药物递送系统研制等;

4、原创价值和转化前景的新靶标和新药的基础研究;

5、已有重要进展的前期资助项目研究;以及技术运营意向或具备产业发展规划的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应具有重要的转化价值,理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项目只设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位项目申请人,每人限报一项。

3、项目申请人条件: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独立研究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

4、项目合作人条件:具有资质的各协同行业产业部门和学术机构的研发人员。

5、同类课题相同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不予支持,请各单位仔细审核以免重复申报。

6、已申请过本项目的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不予再次申报,执行期完毕的项目申请人再次申报的,需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经费执行完毕的证明。

7、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和不存在纠纷,没有职务科技成果争议问题,所获知识产权没有违反学术诚信。

三、资助年限、强度


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经费10-50万元/项,本项目不设管理费。


四、评审和考核要求

1、医学院将组织校内外领域专家进行同行评议,择优资助。

2、年度考核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在年度考核时应提交项目预算进度和阶段性成效的材料;结题验收时提交项目实施报告、项目决算情况和相关成果证明等材料,考核结果将纳入医学院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及科研诚信体系。

3、相关的研究成果注明资助来源上海市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Shanghai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Translational Medicine”

五、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2021922日下午16:00前上报,申请材料电子版经各单位科管部门统一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的项目,本时间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要求:请按指定格式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首次提交时无需填写四、经费预算页,待专家评审确定该项资助额度后填写。

3、申请书电子版发至 emailyalan2019@126.com

联系人 王雅兰:021-5351036663846590*77673918817319839

范天豪:021-5351036663846590*77615013764487840

4、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待收到评审通知后修改完善并按额度填写预算,在预算页盖所在单位财务章,以及在最后一页签字盖章,并上交至: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邮编200025)科教楼801 王雅兰。





上海市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科技处

20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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