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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学科人才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7-07阅读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卫生学科人才建设,打造高水平的公共卫生学科人才队伍,提升核心竞争力,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现启动“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学科人才建设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包括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简称“公卫重点学科”)、公共卫生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简称“公卫学科带头人计划”)和公共卫生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简称 “公卫优青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重点资助病原微生物与生物安全、流行病学、核医学与放射卫生学、环境与职业卫生学、灾难医学与卫生应急管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传播、心理和精神卫生、儿少卫生和妇幼卫生学、寄生虫病与病媒控制 等10个学科领域的重点学科建设,以及学科带头人和优青人才培养对象。


二、资助数量


公卫重点学科资助10个学科领域。公卫学科带头人计划选拔资助30位培养对象;公卫优青计划选拔资助50名培养对象。


三、申报条件


(一)公卫重点学科负责人应具有长期从事相应的公共卫生实践、研究和教学的基础和经验,学术思路清晰,学术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威望;学科骨干人员应从事公共卫生实践、研究和教学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某一研究领域具有专长;鼓励本市公共卫生建设有关单位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申报;原则上重点学科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


(二)公卫学科带头人计划申请者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坚实的专业和理论知识,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掌握所在学科国内外发展的前沿动态,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本专业较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已成为本部门的主要业务骨干并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三)公卫优青计划申请者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有较深厚的基础,有发展潜能,具有较好地了解、学习所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和新技术的能力。


(四)申请者所在单位应为承担政府公共卫生职能、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业的全市各级各类预防机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及相关科研院所等。


四、推荐与遴选


申报项目内容不得与其他已列入资助计划的项目内容重复,已纳入同一级别人才计划的培养对象不得重复申报。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向市卫生健康委推荐。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五、报送要求


(一)填写《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 A4纸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需标明申报重点学科名称、负责人姓名和单位。附件证明材料一份。填写《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请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二)填写《上海市公共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3),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签章完整,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需标明申请者姓名,单位和所在学科名称。填写《上海市公共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各单位要对提交的资料认真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于7月14日(星期中午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hxfinance@126.com。附件详见邮件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李悦铭,电话:33262074

市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 王剑萍、肖翔,电话: 23117971、23117975

医学院科技处 李贺轩、陆秋琛 电话:63846590-776351、776251


附件:1.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申报书

     2.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申报汇总表

     3.上海市公共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

     4.上海市公共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医学院科技处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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