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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市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报通知(更正:9月22日截止)
发表时间:2017-09-11阅读次数:

2017上海市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报通知(更正:9月22日截止

 

       根据健康中国2030及《上海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2017年)精神,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目标,基于前期工作和合作基础状况,针对相关重大疾病及其关键研究技术体系,对各协同单位及人员启动上海市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新一轮申报,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资助范围

 

       重点资助生物样本库和生物标志物的转化医学研究、精准医学、人工智能和再生医学为导向的转化研究,新药和医疗器械研发与临床诊疗关键技术和产品。优先考虑临床-基础-药学-企业合作项目,有现实产业前景、具有潜在应用价值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孵化和加速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所申请的项目应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理论依据充分,将解决临床和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问题,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 项目只设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位项目申请人。

3. 项目申请人条件:须由附属医院的正式在职、在编的临床医生和科研人员担任,具备独立研究能力,领导相应科研团队的在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4. 项目合作人条件:可为医学院在职在编的科教人员、各协同企业研发部门人员担任。

5. 同类课题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不予支持,请各单位仔细审核以免重复申报。

6. 对前两期获得资助的,已产生重要研究成果并具有进一步研究价值的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将给予后续支持。

7. 对已获得2017国家重大新药专项的可配套支持。

 

三、资助年限、强度

 

研究期限为2年,平均资助经费20万元/项,本项目不设管理费。

 

四、评审考核要求

 

1. 医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同行评议,择优资助。

2. 年度考核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在年度考核时应提交项目预算进度和阶段性成效的材料;结题验收时提交项目实施报告、项目决算情况和相关成果证明等材料,考核结果将纳入医学院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及科研诚信体系。

3. 相关的研究成果注明资助来源“上海市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 Shanghai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Translational Medicine”。

 

五、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 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2017年9月22日下午16:00前上报申请材料电子版经各单位科教处统一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 要求:请按指定格式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首次提交时无需填写“五、经费预算”页,待专家评审、确定该项申请额度后填写提交。根据该批准额度提交纸质版并在预算页和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3. 电子版发至: 医学院科技处 范天豪,电话:021-53510366 、63846590*776150;email:fantianhao@shsmu.edu.cn。

4. 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另行通知后上交至: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邮编200025)科教楼801室 范天豪。

 

附件:

 

2017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上海市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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