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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医学院201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培育基金申报通知
发表时间:2014-06-19阅读次数:

各有关院、部(处):

 

为做好2014年上海交大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培育基金(以下简称培育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培育基金资助的对象为院本部以及附属医院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包括管理)研究的在职人员。项目申报的负责人原则上需有中级以上职称,优先资助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青年骨干。

 

2、培育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应当是研究方向明确、构思新颖、方法及技术路线可行。优先支持起点高、意义较大、特色与优势明显并创新性强、通过培育可望申报市级以上的应用类课题;以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力争获得各类科研成果为目标的课题。

 

3、培育基金研究内容应围绕医学院内涵建设和发展目标、转化医学协同创新、医学院校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指标体系评估及相关的体制、机制研究与探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医院改革发展的研究;增强科学发展活力,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4、本年度申报的项目不设指南,可以围绕上述要求自由选题。每个课题立项经费1万,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但已获得批准被列入其他研究计划的各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由于院内教育、护理及党建研究另设专项基金,本基金不再受理相关课题。

 

5、5年内,已累计获得过本基金2项资助,以及课题在研(或已到期)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再申报。由于文科预算经费有限,为此,实行单位限额申报,申报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6、培育基金项目由各院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应公开、公正择优立项,学校不再复审。但院本部其他院、系(含机关部处)申报的项目由医学院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批准立项的课题经费,属原医学院系统的附属医院项目,由医学院资助50%的课题经费,医院配套50%;院本部的课题经费全额资助;其他医院申报的课题经费自筹。

 

7、项目申报书请于7月3日前一式3份上报医学院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tx8@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廷翔  电话:63841391   63846590-776251

 

附: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申请书

 

 

申请书.docx 

 

 

 

 

                                           上海交大医学院科技处

                                                 20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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