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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2-14阅读次数:

各单位科教部门: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已开始填报。本年度我校需要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有882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科教部门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核对本单位需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清单,反馈医学院科技处,同时通知并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填写《结题报告》。

二、项目负责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认真阅读“附件1 《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16版)”、“附件2 《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2018版)、“附件3 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成果报告》的操作说明(2017版)”,按要求认真填写结题报告。特别注意:

1.填写“研究成果目录”时,须通过ISIS系统,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

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自然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2.填写“附表 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时,要注意数据完整,如“发表论文数”与“四大检索系统收录情况”勿漏填其中一项。“四大检索系统收录情况数”应在发表论文数“国际刊物/国内核心刊物/国内一般刊物”的基础上填入。

★“正文”、“研究成果目录”、“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三者中所涉及到的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术专著、专利、会议报告、标准、软件著作权、科研奖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数据文字应前后一致。

3.填写“项目资金决算表”时,要严格按照编制说明,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

只有经医学院科技处和交大科研院批准同意的经费预算调整,才能在“预算调整数”栏内填写,请各单位科教部门特别核实。

4.填写“决算说明书”时,不能只写“按照经费预算执行”之类一句话

要仔细说明项目预算的调整及执行情况、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名称及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上网填报2018年度结题报告。提交结题报告后,应随时关注结题报告所处的状态。若处于“退回修改”状态,可点击键“退回修改查看原因”,根据退回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下载并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一份),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如有难以电子化的材料就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四、各单位科教部门可参照“附件4《结题报告-通用模板》”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的填写要求,登陆ISIS系统进行网上审核,并仔细检查结题报告的纸质材料中:①项目负责人是否签名及日期签署;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是否已审核并盖负责人章等等。

★ 医学院《结题报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8111日。

五、医学院科技处将于2018114对所有项目结题报告进行整理排序,加盖上海交大公章和财务章,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医学院联系人:陈建俞 王妍   电话:53069256 63846590*776351

基金委信息中心  热线服务电话: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  咨询电话:  010-62329112/6760

 

                                                    医学院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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