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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1-30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文科青年学术骨干培养,推动文科科研能力与水平整体提升,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双一流”建设配套培育与激励办法》(沪交文(2018)3号)以及相关要求,特设立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培育计划(简称“文科创新培育计划”)。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请人范围为全校各院系(含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平台以及直属单位、机关教职工。

(二)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的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限);

2. 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 未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无其他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

4. 所申报项目能够围绕国家建设目标,面向社会发展实际,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并有一定研究基础;

5. 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以及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资助数量及额度

每项经费资助额度为5万元,本年度设立30项。

 

    三、报送及评审

(一)填写要求:申请者须用计算机填写《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并请注意匿名),报所在单位审查。

(二)打印和报送:《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八份、左侧装订),打印装订后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盖章(签字)后报送。

(三)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和报送工作,保证报送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于2018年12月7日(周五)下班前按要求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医学院科技处。

(四)学校在收齐材料后将尽快组织评审工作,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颜家瑜   联系电话:63846590-776251

  邮箱:yryqq@126.com

 

附件: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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