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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类)的申报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13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8年学校财政预算,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类)的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受理,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资助的对象为院本部以及附属医院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包括管理)研究的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有硕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优先资助科研能力强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骨干。

2.申报的项目应当是研究方向明确、构思新颖、方法及技术路线可行、起点高、意义较大、特色与优势明显并创新性强,通过培育可望申报国家、省市级社科基金;以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力争获得各类科研成果为目标的课题。

3.创新项目研究内容重点应围绕医学院十三五内涵建设和发展目标,以问题研究为导向,开展学科建设大讨论的举措;新形势下转化医学协同创新机制研究、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与科技管理模式的研究;人才队伍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的体制、机制研究;深化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医疗系统的改革发展;我国尤其是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

4.本年度申报的项目可以围绕上述要求自由选题,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但已获得批准被列入其他研究计划的各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中,各类管理人员申报的课题,必须是与从事本管理工作相关的研究。由于医学院的教育、护理及党建等研究另设专项基金,因此不受理其相关领域研究的课题。

5.为提高项目的执行率,已获院创新项目文科项目(包含专项)在研课题和项目到期后未按规定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可再申报。

6.每个单位(含院本部机关)限额申报2项,每项预算经费1-2万元。其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及院本部的项目经费全额资助;非直属医院的项目经费医学院及医院各承担50%,并需在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目中写明:若立项,本单位同意按50%配套。申报的课题由医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纸质材料请于2018415日前一式3份上报医学院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yryqq@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18313

医学院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2016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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