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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华医科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2-04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华医科技奖(原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已启动(通知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导向

坚持“四个面向”,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以评选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为导向,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二、奖项设置

2026年度华医科技奖设置3个奖种,分别为:华医科学技术奖(含科普项目)、华医青年科技奖、华医学国际合作促进奖。

科学技术奖为成果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青年科技奖、国际合作促进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

三、奖励范围与对象

(一)科学技术奖。评选奖励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和生物医学工程学等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中,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科技创新、科技研究成果产业化,促进医学科学知识等的普及与推广等方面形成的成果。按照项目研究性质分为以下四种类别:

1.基础研究类。在医学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要科学发现。

2.技术发明类。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要医学技术发明。

3.科技进步类。完成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医学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

4.科学技术普及类。创作优秀医学科学技术普及作品。

(二)青年科技奖。评选奖励在我国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中做出重要发现、取得创新性的成就,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关键技术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国际合作促进奖。评选表彰对我国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友人。

四、申报推荐方式、要求与程序

华医科技奖实行申报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华医科技奖,推荐方式分为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

(一)推荐资格和规则

1.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高等院校;京内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所属医疗、预防、科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预防、科研机构;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企业等单位。中国医促会所属各分会可以参与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不限。

2.具有推荐资格的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

3名以上专家(含3人)可联合推荐1项所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的项目,联合推荐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内推荐。责任专家每年度只能推荐1项。

(二)申报推荐项目(人)的基本要求

申报推荐项目(人)必须符合《华医科技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类)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公开发表必须2年以上。(本通知中“2年以上”均指2023年12月31日之前)

2.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的项目必须整体完成且应用2年以上。

3.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科普类) 的科普作品应当是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版发行且已满2年以上的作品。

4.申报推荐青年医学科技奖的人选,应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日期在 1986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中国公民,在国内工作,其主要研究工作在国内完成。

5.申报推荐的项目,所含主要科学技术内容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华医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得用于申报本年度其他同类社会科技奖励。

以往获得过或已申报本年度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政府奖励)的项目内容,仍可以申报推荐本年度华医科技奖。以往获得过其他同类社会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仍可以申报推荐本年度华医科技奖。

6.2024、2025年度连续两年申报推荐(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推荐。

7.2025年度进入评审程序后申请撤出评审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推荐。

8.同一完成人(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在本年度不得重复申报推荐华医科技奖、华医青年奖和国际合作促进奖。

其他要求详见《2026年度华医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2)

(三)申报推荐程序

1.注册申请

推荐单位、推荐专家、申报人应在“华医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https://reward.cpam.org.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注册,申请获取推荐账号或申报账号,审核后方可登录系统。申报人的注册申请由申报单位审核。

2.电子版申报推荐书填写及提交

申报推荐书是华医科技奖形式审查和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人应按照《工作手册》要求,在系统中客观、准确、完整填写申报推荐书内容并上传附件材料。

3.公示

(一)公示主体

所有项目完成人(候选人)所在单位或候选人国内主要合作单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推荐单位应汇总所有推荐项目(人)并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及时间

公示内容需按照《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方可推荐。

(三)公示材料上传

推荐单位的公示情况说明须在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之前上传系统(推荐专家上传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或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示情况)。项目完成人(候选人)所在单位或候选人国内主要合作单位的公示情况应提交给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无需上传系统。

4.纸质版申报推荐材料报送

纸质版申报推荐书主件应从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含“正式版”水印),附件无需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可按《工作手册》中要求提交。主件部分签字盖章后应在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前上传系统。

纸质版申报推荐材料及要求:

(1)申报推荐书原件1套

含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应合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与电子版顺序一致,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采用胶装,不要另加封面。

(2)推荐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1份(专家推荐的,应提交项目完成单位或候选人工作单位的公示情况说明)

公示情况说明应包含《华医科技奖推荐汇总表》,该表由推荐单位从系统中导出并盖章,与公示情况说明一并装入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公示材料”。

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见《工作手册》),该表另装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回避专家申请表”。

五、申报推荐时间要求

(一)系统开放填报时间:2026年2月26日10:00;

(二)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6:00;

(三)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请于4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闵行校区行政B楼615室(本部)或医学院浦东校区行政辅楼228室(医学院)。

请拟申报单位于2月24日(星期二)前反馈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3)至邮箱yryqq@126.com,以便于学校管理申报情况

请各申报项目于3月25日(星期三)前完成系统填报,以便第一完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推荐单位审核,谢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家瑜 蔡毅范   联系电话:77615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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