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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5-11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于近日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本届表彰名额为500项,包括4个类别: 学术贡献奖、学术新锐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 。 其中学术贡献奖不超过4项,学术新锐奖不超过20项。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的具体奖项额度根据两类奖项进入复审的比例综合考虑确定。
学术贡献奖、学术新锐奖不分奖励等级。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二、评选范围
      本市单位在编及离退休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出版或发表的 著作(含专著、编著、工具书、古籍整理、图集、年鉴等)、论文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期为 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29日 。申报者应在申报期内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 网址为http://pj.sssa.org.cn )完成申报。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每位申报者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两类奖项的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如为同一奖项类别须为不同的成果类型(著作或论文)。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已获得本市设立的其他市级奖项的成果,不得申报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

      四、各奖项类别的具体申报要求
      (一)学术贡献奖
      1、申报方式:学术贡献奖采取单位提名推荐或专家联合提名推荐的申报方式。
      2、被推荐对象:应为本市单位在编及离退休学者,对学科建设、学术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其代表性成果应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原创性研究成果。
      3、申报学科:本奖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由推荐人根据被推荐人的代表作情况选择确定。
      4、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推荐人(3名该学科领域正高职称专家)负责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完成《学术贡献奖推荐表》的网上填写;
      (2)提交纸质材料。填妥的《学术贡献奖推荐表》经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被推荐人的成果原件1份,由推荐人送交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二)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
      1、申报方式:网上填报,提交纸质材料。注册时工作单位填写“上海交通大学”。
      2、申报成果:本市单位在编及离退休作者在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围绕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有较大贡献的研究成果,且首次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
      3、申报对象: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无法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其他主编、作者申报。
署名为“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的成果,且由该中心秘书处统一推荐申报的,不计入执笔人本人的申报额度。
      4、申报学科:本奖项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研究领域进行申报,具体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5、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申报者需通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填报、上传以下材料:《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PDF电子文档。
      (2)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向归口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原件、《评审表》1份、成果原件1份及相关辅助材料。

      (三)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
      1、申报方式:网上填报,提交纸质材料。
      2、申报成果:本市单位在编及离退休作者在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两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
      3、申报对象: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无法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其他主编、作者申报。
      4、申报学科:本奖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具体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5、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申报者需通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填报、上传以下材料:《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PDF电子文档。
      (2)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原件、《评审表》1份、成果原件1份及相关辅助材料。

      五、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于 5月17日前 将本单位申报情况汇总,并提交如下材料: (1)审核排序后的清单(附件1)纸质版;(2)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市哲社奖+姓名)发送至yryqq@126.com,其中文件命名:姓名+申报表/评审表/成果及证明材料 。 请各位申报老师务必认真研读系统中的全套资料。

      2、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颜家瑜    联系电话:77615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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